2020年吉林辽源东丰县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3人公告

来源:东丰县人民政府 2020-08-19 11:12:59

  2020年东丰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同意2020年度东丰县部分事业单位使用空余编制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通知》(东委编办〔2020〕10号)精神,经县编委会同意,东丰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等16个事业单位决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选调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2020年东丰县计划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3名。具体选调岗位详见《2020年东丰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全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超编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3.热爱工作,勤政务实,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


  4.近三年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等其它条件,详见《2020年东丰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其他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2.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8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尚在新录用试用期的。


  2.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服务期限未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五)回避情形


  选调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四、选调程序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8月25日至8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要求本人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详见《2020年东丰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东丰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


  5.近期同版二寸免冠正面证件照3张。


  6.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单位工作经历证明。


  报名资格审查由县编办、县人社局和招聘单位负责,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资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并保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考试通知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考号,考生带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具体事宜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考试


  考试为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通用知识。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不设开考比例。计算笔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若考生笔试成绩相同,进行笔试加试。


  (四) 考察政审


  由用人主管部门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在原所在单位的德、能、勤、绩、廉方面的表现,核实拟选调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依次递补。


  五、防疫相关要求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报考公开选调考试的考生,不允许出省。


  2.考生应立即通过微信添加“吉事办”小程序申领“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技术咨询电话:0431-12342)。现场报名和笔试当天需扫描“吉祥码”、查看“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的考生,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考点。报名和笔试当天“吉祥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须于报名或笔试当天提供在有检测资质的吉林省检测机构检测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出具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参加考试。


  3.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附件1.《2020年东丰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附件2.《东丰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东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