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中市生态环境局榆次分局招聘9人公告

来源:榆次区人民政府 2020-08-17 15:05:20
  关于公开招聘晋中市生态环境局榆次分局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晋中市生态环境局榆次分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委托晋中天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聘,以劳务派遣形式到晋中市生态环境局榆次分局工作。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榆次分局环保执法辅助岗位(男性)9名
 
  三、报名条件
 
  1、具有山西省户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男性,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0年8月17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病、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专业要求: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法学、计算机类、中国语言文学类。
 
  环境保护类专业可放宽至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学历。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考
 
  1、现役军人。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3、接受强制隔离戒毒或有吸毒史的;
 
  4、在以往各类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五、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20日—2020年8月24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街66号御景豪庭西1单元0601室
 
  3、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038033919  18003442059
 
  (晋中天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4、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是集体户的,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提供入学前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迁出证明(证明原件留存);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份一份;
 
  (4)学信网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5)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校出具加盖有效印鉴的证明一份;
 
  (6)本人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红底彩照4张;
 
  (7)提供本人健康码和行程码。
 
  应聘人员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于2020年 8月25日上午8:30—11:30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六、考试体检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内容另行通知。
 
  2、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人员。
 
  3、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职位聘用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聘用政审对象。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拟招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其他需要政审的内容。政审期间将继续对考生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政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政审资格的,按总成绩排名递补政审人员。
 
  七、聘用形式、工资待遇及保险
 
  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公司以劳务派遣形式向晋中市生态环境局榆次分局派遣工作。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合同期内,由用工单位每年对聘用人员的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和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
 
  合同期满,根据每年的考核情况和本人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同意后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的月工资按2100元+30元/年计发,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应缴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有关面试、体检的时间和内容安排,请应聘人员随时保持联系畅通。因自身原因导致联系中断,责任自负。
 
  晋中天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