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龙海市海澄镇人民政府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来源:龙海市人民政府 2020-08-12 15:17:45
  龙海市海澄镇人民政府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海澄镇人民政府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名,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报名条件
 
  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1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
 
  1.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照1张,到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17日-2020年8月18日
 
  上午9:00-11:30,下午 15:00-17:30。
 
  3.报名地点:龙海市石码镇人民路55号人社局二楼派遣公司业务大厅。
 
  4.联系电话:0596-6521885。
 
  四、面试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
 
  五、体检和政审
 
  1.根据面试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要求执行。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缺席或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体检和政审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与龙海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海澄镇人民政府工作。
 
  七、其它
 
  本公告由海澄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龙海市海澄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