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榆树市总工会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3人公告

来源:榆树市人民政府 2020-08-10 10:56:10

  榆树市总工会关于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的公告


  按照《关于在全省小型零散非公企业建立联合工会公开聘用工会主席及开展党工共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吉会总字〔2007〕12号)、《吉林省总工会关于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的指导意见》(吉会办字〔2019〕53号)和《长春市总工会关于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的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榆树市总工会拟招聘部分工会社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乡镇(街道)工会社会工作者岗位。


  二、招聘名额


  拟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3人。


  三、岗位职责


  在乡镇(街道)工会负责工会组建、党工共建、困难帮扶、普惠服务职工、法律咨询、区域工资集体协商和职代会等工作。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榆树市辖区内户口,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一般应具有两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年龄在40周岁(198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


  2.拥护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热爱工会工作,责任心强;


  5.具有一定的文字能力、口语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熟练操作计算机能力。


  注: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从事过党群工作的,具有社工师资格的,劳动模范和“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可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五、管理及待遇


  由长春市总工会对录用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培训合格后与榆树市总工会签订劳动合同。


  六、资格审核及聘用


  (一)报名时需持本人相关证件


  报名人员需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信网认证打印件、就业创业证、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小2寸免冠红底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及考试


  榆树市总工会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由榆树市总工会将报名人员有关材料上报长春市总工会和长春市就业局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统一参加长春市工会社会工作者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培训及聘用


  按照岗位要求,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长春市总工会进行为期一周的业务培训;培训合格后,与榆树市总工会签订劳动合同。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3日,上午8:30-11:00时,下午13:30-15:30时。


  2.报名地点:榆树市总工会组织部(五楼510室)


  3.联 系 人:孙迪  83747005转815   84101773


  榆树市总工会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