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农安县总工会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5人公告

来源:农安县人民政府 2020-08-10 10:54:17

  农安县总工会关于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岗位人员公告


  按照《关于在全省小型零散非公企业建立联合工会公开聘用工会主席及开展党工共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吉会总字〔2007〕12号)和《吉林省总工会关于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的指导意见》(吉会办字[2019]53号)的要求,经长春市总工会研究决定,面向农安地区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岗位。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乡镇(街道)工会社会工作者岗位。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5人。


  三、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岗位职责


  在乡镇街工会做好工会组建、党工共建、困难帮扶、普惠服务职工、法律咨询、区域工资集体协商和职代会等工作。


  五、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工会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文字能力、口语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熟练操作计算机能力。


  2、农安本地户口,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一般应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在40周岁(198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身体健康。


  3、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从事过党群工作的,具有社工师资格的,劳动模范和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可优先考虑。


  六、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3日,上午8:30—11:00时,下午13:00—15:30时。


  报名地点:农安县职工服务中心(南环职教中心南门西侧)


  联 系 人:宋英丽    咨询电话:89722545


  (二)报名时需持证件


  报名人员需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信网认证打印件)、就业创业证、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小2寸)。


  (三)资格审查及考试


  由农安县总工会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由长春市总工会和长春市就业局对初审合格人员材料进行复查,复审通过的人员参加长春市工会社会工作者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培训及聘用


  按照岗位要求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为期一周的培训,培训合格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七、管理及待遇


  长春市总工会对录用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培训合格后农安县总工会签订劳动合同。薪酬每月2420元,并享受五险一金和相关福利待遇。


  农安县总工会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