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事务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招聘应届生公告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20-08-07 06:56:44
  退役军人事务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烈士遗骸搜寻鉴定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退役军人事务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烈士遗骸搜寻鉴定中心)2020年拟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6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详见《退役军人事务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烈士遗骸搜寻鉴定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条件要求


  报名人员除具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三)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调查研究和公文办理能力。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2020年高校全脱产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京外生源要符合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条件。


  (六)不得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包括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笔试、面试时间安排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一)网络报名。有意报考者请下载填写《退役军人事务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烈士遗骸搜寻鉴定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并于2020年8月14日17:00时前将填好的报名表(单独附件,不打包)和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就业推荐表、成绩单(以上材料为必须提供)经扫描压缩打包后提交到报名邮箱(liebaogz2020yj@163.com)。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考邮件及报名表以“岗位代码+姓名”命名。


  咨询电话:010-87933423、010-87933424。(工作日8:00-11:30、14:00-17:00)


  (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笔试人员。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拟招聘岗位计划3倍的,将视情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笔试和面试。根据北京市新冠疫情防控形势,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各招聘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成绩相同的全部列入,下同),请随时关注退役军人事务部网站信息。


  面试时间根据北京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另行通知。面试同时还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复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有应聘人员主动放弃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不足1:3的,按照实际通过人数面试且考生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每个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未参加、未通过体检或无法按时间节点安排考察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按规定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和退役军人事务部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开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工作人员将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特别是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在退役军人事务部人事司的指导下开展,由退役军人事务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烈士遗骸搜寻鉴定中心)统一组织。


  附件一退役军人事务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2020年度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二退役军人事务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2020年度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表.xls


  退役军人事务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


  (烈士遗骸搜寻鉴定中心)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