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锡林郭勒盟部分事业单位招聘91人简章

来源: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信息网 2020-07-30 10:48:00

  锡林郭勒盟2019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国家、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和盟委编委会下达的公开招聘计划,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锡林郭勒盟组织开展2019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人数


  盟直和旗县(区)部分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91人,其中:盟直和旗县(区)纪委监委、巡察办所属事业单位招聘32人,旗(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0人,盟直卫生事业单位招聘49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报名条件详见附件1、2。


  二、岗位类别


  本次招聘分“项目人员”岗位、“蒙汉兼通”岗位和“普通岗位”三个类别。


  “项目人员”是指: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项目人员”须同时满足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蒙汉兼通”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普通岗位”是指:除“项目人员”岗位、“蒙汉兼通”岗位以外的其他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2年8月3日之前,1984年8月3日之后出生)。


  6.卫生专业技术“项目人员”岗位仅限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项目人员”报考,其他“项目人员”岗位仅限在锡林郭勒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项目人员”报考。其他岗位中部分岗位不限户籍,部分岗位要求具有内蒙古户籍(2020年8月3日之前落户,含高考入学前为内蒙古户籍)或锡林郭勒盟户籍(2020年8月3日之前落户,含高考入学前为锡林郭勒盟户籍)。在内蒙古自治区或锡林郭勒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项目人员”,报考相应户籍条件岗位的,不受户籍限制。对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不限户籍,根据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对2017年起入学,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且具有学位、学历证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下同)。具体情况详见岗位表。


  7.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可凭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参加资格复审。凡是截至到2020年10月1日未取得毕业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和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读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2021年及以后的毕业生)。


  4.锡林郭勒盟2019年度事业单位刚性引进的人才。


  5.锡林郭勒盟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册工作人员不得报考本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人才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卫生专业技术岗位采取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


  其他岗位采取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开招聘简章》。


  2020年7月29日在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信息网(网址:http://www.xmpta.org.cn/)上发布《公开招聘简章》。


  (二)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信息网(网址:http://www.xmpta.org.cn/)。笔试开考比例:中医医师、蒙医医师、蒙药师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他岗位开考比例为3:1(报名交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对急需紧缺专业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请注意: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不支持手机登陆网站报名。


  第一阶段开展“项目人员”、“蒙汉兼通”招聘岗位报名工作。凡是到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普通岗位”。对报名交费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的蒙药师“项目人员”岗位和报名交费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其他“项目人员”岗位及“蒙汉兼通”岗位,调剂到“普通岗位”招聘。


  报名时间:2020年8月3日8:30至8月5日17:30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8月3日8:30至8月6日12:00


  交费时间:2020年8月3日8:30至8月6日17:30      岗位调剂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8月7日


  第二阶段开展“普通岗位”报名工作。对报名交费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普通岗位”和报名交费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的“不设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报名审核通过并已交费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对放弃报名的人员,予以退费。


  报名时间:2020年8月9日8:30至8月12日17:30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8月9日8:30至8月13日17:30


  交费时间:2020年8月9日8:30至8月14日17:30


  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岗位(含被取消招聘计划岗位报名审核通过并已交费人员改报岗位时间及方式)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8月15日。


  2.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就读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对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3.笔试试卷类型及答题语种。应聘人员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时须准确选择笔试试卷及答题语种。对应聘“蒙汉兼通”岗位和蒙医医师、蒙药师岗位人员,笔试只提供蒙古文试卷,应聘人员须用蒙古文作答;对应聘蒙医、蒙药以外的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笔试只提供汉文试卷,应聘人员须用汉文作答;对应聘其他岗位人员,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应聘人员选择汉文试卷的,笔试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笔试须用蒙古文作答。


  4.应聘人员在报名阶段所填写的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必须与参加考试时所使用证件上的信息相一致。


  5.应聘人员的报名序号是确认是否成功报名、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的重要依据,请应聘人员务必牢记。


  6.符合报考条件的盟内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及盟内外签有劳动合同的企业职工,须征得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7.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填报信息错误,如在填写所学专业一栏时未按照毕业证完整正确填写,导致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盟委组织部负责纪委监委和巡察办所属事业单位应聘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其他事业单位应聘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核未通过人员,应及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在报名截止之日前,未完整填写个人资料或未上传照片导致资格无法审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情况。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通过者,应通过网上银行交费,报考费每人70元(报名费20元、考务费50元)。交费成功即确认完成报名,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报考费,2019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这两类应聘者的报考费采取先交后退。报考者在笔试结束后10天内,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详见附件3),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标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到锡林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大厦一楼大厅人事考试部专区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对应聘人员减免的费用在笔试结束后15天内,通过网上银行将所交费用自动退到应聘人员交费的银行卡里。


  农村牧区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免收报考费。农村牧区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将所在旗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将所在旗县市(区)民政局出具的低保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连同应聘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标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于交费截止日前传真至0479—8235702,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报考费。


  3.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于2020年9月3日8:30至9月4日17:30,登陆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信息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2020年9月5日9:00—11:30,笔试考点设在锡林浩特市,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证之一)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否则不准参加笔试。


  2.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科目分7个类型,其中:中医医师岗位笔试科目为《中医专业知识测试》,蒙医医师岗位笔试科目为《蒙医专业知识测试》,口腔医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口腔医学专业知识测试》,蒙药师岗位笔试科目为《蒙药专业知识测试》,临床药师岗位笔试科目为《药学专业知识测试》,影像医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影像专业知识测试》,其他岗位笔试科目为《临床医学专业知识测试》,满分100分。


  3.其他岗位笔试科目:纪委监委、巡察办、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满分100分。


  4.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答题语种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或同一试卷用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政策加分。对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6.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专业知识测试》成绩+政策加分;其他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成绩+政策加分。


  7.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8.本次招聘笔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进行3次。


  (五)资格复审。


  1.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总体情况,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对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按照所报考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


  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学历层次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如学历层次也相同的,按照执业资格证书等级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如按照上述标准,无法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的,对应聘人员进行加试(实践技能操作或笔试)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


  2.其他岗位。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对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3:1比例的,并列考生均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对实际到场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3: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人员,均可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3.盟委组织部负责纪委监委和巡察办所属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其他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需携带的证件、证明、相关要求及咨询举报电话等详细内容,提前7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应聘人员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卫生专业技术岗位)或面试资格(其他岗位)。


  4.资格复审人员携带的证件或证明如下:《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三证之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之前持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高考入学前户籍为内蒙古自治区或锡林郭勒盟的,还须提供本人原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或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的考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服务项目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须提供自治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6.在参加资格复审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以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不提交所在单位或企业同意应聘证明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7.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确认面试答题语种。面试答题语种一经确认,不可更改。


  8.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


  (六)面试(不涉及卫生专业技术岗位)。


  1.《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携带《面试通知书》及通知书要求的证件参加面试。《面试通知书》上注明面试的时间、地点、面试语种、需要携带的证件及面试须知等。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应聘人员因电话打不通、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等原因,没能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责任自负。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应聘“蒙汉兼通”岗位人员,面试须用汉语作答。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可选用汉语作答,也可选用蒙古语作答。


  3.面试当日,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在同一考官组并使用同一套试题。评委现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


  4.对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的,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5.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


  1.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并审核通过人员,直接进入体检环节。


  2.其他岗位。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面试成绩的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面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3.盟委组织部负责纪委监委和巡察办所属事业单位应聘人员的体检工作;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其他事业单位应聘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八)考察。


  体检通过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应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1.对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网站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且未满试用期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3.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在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辞职或以借调名义离开聘用单位,否则按违约处理。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和列编;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聘用地区同类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五、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盟纪委监委派驻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二)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六、其他


  (一)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信息网上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四)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479—8223309(中共锡林郭勒盟委员会组织部)


  0479—8278199(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上报名和交费技术咨询电话:


  0479—8235702(锡林郭勒盟人才资源开发中心)


  举报电话:


  0479—8109925


  附件1.《锡林郭勒盟2019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项目人员”和“蒙汉兼通”岗位)》


  附件2.《锡林郭勒盟2019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普通岗位)》


  附件3.《减免报考费申请表》


  中共锡林郭勒盟委员会组织部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