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武强县教育局为府兴小学选聘教师18人公告

来源:武强县教育局微信 2020-07-30 09:42:28
  武强县教育局关于为府兴小学公开选聘教师的实施方案
 
  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府兴小学全体教职工不懈努力,办学成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为解决府兴小学的师资问题,经局务会研究并报请县政府同意,拟面向全县乡镇教师队伍公开选聘部分小学教师到府兴小学任教,选聘数额为18名(数学8名、语文9名、英语1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选聘范围
 
  全县各乡镇所辖学校在编在岗教师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教学一线人员。(含2017年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
 
  二、选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适当考虑农村一线教职工教龄的原则。
 
  3、科学防控,确保考试过程安全、平稳。
 
  三、选聘对象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
 
  2、2019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得报考。
 
  3、2019年1月份以来连续病假6个月、事假累计2个月以上者不得报考。
 
  4、正在受处分期间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考试方式
 
  本次选聘采用笔试的方式。
 
  五、教龄计算:
 
  参加选聘人员按农村一线学校(即乡镇及以下学校)计算教龄,教龄年限按虚年计算,(不足一年按一年计,如2000年8月参加工作至今,工作年限为21年),每年教龄分按1分计入总分。教龄分数于报名结束后笔试之前在“武强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六、录用程序:
 
  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考试,参加选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和教龄分相加为最后得分,然后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选聘。
 
  七、选聘要求及程序:
 
  1、发布公告。
 
  2020年7月29日通过“武强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选聘方案;乡镇中心校在各辖区下发通知及张贴公告发布选聘信息。
 
  2、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 7月30日-- 7月31日。
 
  (2)报名地点:各乡镇中心学校。报名者到乡镇中心校报名填写表格。(报名的各种表格由中心校在人事股邮箱下载)由中心校负责资格初审,各乡镇中心学校把关审核后将报名结果以《汇总表》的形式报教育局人事股。 (8月1日报人事股)
 
  (3)报名要求:符合条件教师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到中心学校报名。全部证件的复印件一式一份、《武强县教师选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近期同版小二寸照片4张。由中心校出具教龄证明,中心校把关审核,每人限报一个学科。
 
  (4)资格审查。人事股、办公室、教研室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经核实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3、考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相对应的专业知识和教育公共基础知识,一张试卷(专业知识与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的比例为7:3)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时间:8月4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实验中学
 
  (3)考试组织
 
  命题、阅卷、登统等工作委托有关机构承担。
 
  监场人员聘请外市县相关人员担任。
 
  考试按照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程序组织考试。县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合理设置考点、考场和考试管理工作,监察室全程监督。
 
  (4)所有考试人员进行身份查验、出示河北健康码、体温检测。对拒不接受体温检测的,禁止进入考点。对体温超过37.3℃的发热人员进入隔离考场考试。
 
  (5) 确定拟聘人员。根据每学科选聘的指标、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聘,如果总分出现并列,则按教龄分确定名次先后。如果选聘后出现弃权者,或经举报查实不符合选聘条件时,由同学科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6) 选聘教师试用期为一年,期满后由聘任学校确定是否继续聘用。
 
  (7) 公开公示。拟聘用人员情况在“武强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及公开栏公示3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教育局人事股办理借调手续。
 
  八、组织领导
 
  为做好这次公开选聘工作,成立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县教育局局长任组长,主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人事股、教研室、局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股,具体负责教师选聘的日常工作。
 
  九、工作纪律
 
  1、选聘工作小组成员和参加选聘人员都要签订诚信承诺书,严格按照文件要求遵守选聘纪律,严禁营私舞弊、弄虚作假、通风报信、打击报复等不正当行为。如有发现,一经查实,是选聘工作小组成员的立即停止选聘工作,调离现工作岗位;参加选聘人员取消资格,记入本人档案,情节严重的,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2、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要站在推进全县教育发展的高度,识大体、顾大局,让每一位教师都能清楚选聘条件,掌握选聘程序。
 
  3、各学校要严格按选聘条件进行审查并如实填写证明材料,出具的证明材料经举报查实不符合选聘条件的,给予当事人和所在中心校校长党政纪处分。
 
  4、公开透明,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维护选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3823816,各单位也要设立举报电话,教育局将加大对举报问题的调查核实力度。
 
  二0二0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