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北衡水市冀州区委宣传部选调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人公告

来源:冀州区人民政府 2020-07-28 09:53:09
  衡水市冀州区委宣传部关于2020年公开选调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适应新时代宣传思想工作高质量发展形势,现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人岗相适的要求,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把思想政治素质好、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宣传思想干部队伍中来。
 
  二、岗位及名额
 
  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冀州区新闻宣传中心,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公文写作1名,机关财务1名,新闻摄影1名。
 
  不能同时报考两个岗位,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三、报名资格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勤奋敬业,品行端正,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热爱宣传思想工作;
 
  2、冀州区全额事业编制身份工作人员(不含教育、卫生类),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27日后出生);
 
  4、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能胜任宣传思想工作,身体健康;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现就职岗位有最低服务年限且至2020年7月27日未到期的;按照有关回避规定需回避的和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人员。
 
  (二)优选条件
 
  公文写作、新闻摄影:中文、汉语言学、新闻学、政治学等相关专业或有相关工作经历。
 
  机关财务:必须有会计证,会计、审计等相关专业或有相关工作经历。
 
  (三)开考条件
 
  根据报名人数确定方式方法。
 
  1、报名人数小于3人的岗位,直接采取面试的方法确定拟调人选。
 
  2、报名人数等于高于3人的,采取聘用第三方机构笔试、面试方式确定拟调人选。面试为综合素质测试,综合考量报名人员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情况。
 
  四、公开选调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第三方机构组织考试、面试。
 
  1、报名。采取个人自愿且组织同意,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时间为2020年7月30日-31日工作期间,报名人员统一到区委三楼宣传部报名(区委312室,电话:8613013),报名时需携带报名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会计人员必须提供会计证。
 
  2、资格审查。考生报名时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区委宣传部联合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对考生填报信息进行审核,确定参考人员名单。如发现报名信息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当场取消选调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调全过程。
 
  3、公布参考人员名单。8月3日17:30前,在“冀州宣传”微信公众号公布各岗位参考人员名单。笔试及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类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笔试成绩在“冀州宣传”微信公众号公布。
 
  5、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考生也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冀州宣传”微信公众号上公布。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6、体检。根据总成绩依照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7、考察。体检合格的,通过实地考察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以及应回避的情况,并对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顺延递补。
 
  8、确定人选。经考察合格后,按程序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试用1个月后,能够胜任工作的办理调动手续,不能胜任的退回原单位。
 
  本公告由中共衡水市冀州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