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西保靖县城区学校选调68人公告

来源:保靖县人民政府 2020-07-27 08:30:51
  2020年保靖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告


  根据《中共保靖县委办公室保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的规定>》(保办法〔2014〕4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我县城区学校面向全县农村公办学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6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符合选调职位条件的本县公办学校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二、选调岗位


  详见附件1。


  三、选调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芙蓉学校校长岗位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熟悉学校常规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组织领导、专业引领能力,有较强的文字基本功、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工作。


  (2)在校长岗位上连续任职满3年,现仍然在校长岗位工作。


  (3)具有中共党员身份、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中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结论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应聘校长年龄应在45岁周岁及以下(1974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专任教师岗位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学生,潜心教书育人,坚持言行雅正,坚守廉洁自律。


  (2)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限报初中教师岗位;具有小学教师资格证的,限报小学教师岗位;具有学前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限报幼儿教师岗位。


  (3)报考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报考心理健康教师岗位的,应具有三级及以上心理咨询师资格证。


  (5)工作满3年,且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结论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年龄应在45岁周岁及以下(1974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其他要求


  1.所有参加选调的人员均为自愿报考,报名时需签订“承诺书”,被选调后应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并服从岗位职级按政策调整。


  2.参加选调的人员所提供的佐证材料应真实有效,否则,将取消当事人选调资格,并追究单位主要责任人及领导责任。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撤销或有关部门正在立案查处的;(2)未转正的特岗教师;(3)服务期内的公费定向培养教师;(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选调信息将在保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笔试、面试成绩将在县教体局公示栏内实时进行公示。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8月1日—8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报名地点:县教体局后栋四楼小会议室。


  考生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任职文件复印件1份(报考芙蓉学校校长岗位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1份;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任职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二寸免冠照2张。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组将对报考对象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结果于当天进行公示。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调动前资格复审,并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


  (四)领取准考证


  时间:8月5日下午15:00—18:00。


  地点:县教体局人事股。


  (五)考试方式


  芙蓉学校校长选调采用“演讲+答辩”的面试方式,教师选调采用笔试的方式。


  选调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请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根据报名人数、专业分布等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相应选调计划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改报与选调条件相符的其他岗位。


  1.面试


  参加芙蓉学校校长岗位选调的,报考对象均为面试对象。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按演讲成绩占70%、答辩成绩占30%的分值比例计入选调总成绩。竞岗演讲重点围绕竞岗目的、施政措施和预期目标等为内容进行阐述;竞岗答辩主要以教育政策法规、学校常规管理、教育教学改革等为内容。演讲、答辩时间控制在15分钟之内。


  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2.笔试


  所有选调学科的笔试内容,均包括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科目为一科,满分100分(公共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公共知识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等,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从事相应学科教学所必备的基本知识。本次选调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成绩即为选调成绩。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确定拟调对象


  根据面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调对象。“演讲+答辩”形式的面试,若出现第一名成绩相同,则按照演讲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对象,若演讲成绩又相同,则进行第二次答辩,答辩成绩优胜者即为入围对象;以笔试为选调形式的,若最后一名(只设1个选调岗位的第一名)成绩相同的,则以笔试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对象。


  未形成有效竞争岗位的,面试、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若因考生自动放弃出现岗位空缺,则从同一岗位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由县教体局牵头,对入围人员的选调资格再次进行复核。拟调对象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请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定。


  (八)办理调动手续


  由县教体局按相关程序为拟调人员办理调动手续。


  五、本次城区学校选调工作人员,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


  六、本公告由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020年保靖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职数表及报名表.doc


  保靖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