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竹溪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竹溪县人民政府 2020-07-24 16:23:25
  竹溪县面向2017年和2018年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鼓励和引导优秀人才到竹溪县县乡基层事业单位干事创业,解决县乡引才留才难的问题,根据关于印发《十堰市县乡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实施办法》的通知(十人社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竹溪县实际,拟将面向竹溪县2017年和2018年招募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适应工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竹溪县2017年和2018年通过全省统一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3.?在此次专项招聘之前,已经通过招考途径取得县内行政编制或事业编制的人员;


  4.参加“法轮功”等邪教活动的人员;


  5.无学籍档案的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组织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人社局”)组织实施,按照公开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初审、考核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各环节通过竹溪县政府网发布公告。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4日至8月5日9:00-12:00;15:30-18:00。


  3.报名地点:县人社局313办公室(城关镇北大街48号)。


  4.现场报名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登记表等原件和复印件,提交近期小二寸登记照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附件1),现场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


  县人社局负责现场资格审查,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人员,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并录入诚信黑名单。


  五、面试考核考察


  面试考核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重点面试考核“三支一扶”在服务期内的表现情况,内容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并根据考核内容制定详细的面试考核细则(考核细则详见附件3)。


  六、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根据体检公告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七、拟聘用人员公示


  面试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将通过竹溪县政府网发布拟聘用人员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广泛接收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收到举报的将组织专班调查核实。对发现的确有影响聘用的情形,取消相关人员聘用资格。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社局、县委编办根据考核体检结果和全县事业单位编制空岗情况,制定统一分配方案,分配方案经县委、县政府审核同意后,由聘用单位通知聘用人员到岗工作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用编及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对聘用在原服务单位的不约定试用期)。聘用人员自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在聘用单位服务期不得低于3年(不含“三支一扶“服务年限)。


  九、纪律监督


  按照招聘工作要求,由纪检监察部门对报名、面试、考核考察、体检、聘用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格程序、阳光作业,确保考核招聘工作公平公正。


  十、其他事项


  考生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本公告由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721750(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719-2726202(县纪委监察委)


  附件:


  1.竹溪县面向2017年和2018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考生诚信承诺书


  3.《考核细则》


  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