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松原宁江区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52人公告

来源: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政府 2020-07-23 10:38:20

  松原市宁江区关于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的公告


  为适应新时代基层治理需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能力建设的总要求,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17]13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3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含专职党建工作者),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区共招聘52名城市社区工作者,其中专职党建工作者15名,社区工作者37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松原市宁江区户籍的居民(落籍时间截止到2020年5月29日,应届毕业生以入学前户籍为依据)。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7月22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2020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现宁江区在职公益性岗位人员、已考取社工师人员、社会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    1980年7月22日以后出生)。


  3.报考城市社区工作者中专职党建工作职位的,必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4.积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对社区建设基本理论、相关政策和办事程序比较熟悉。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违反法律法规,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侦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曾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或受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的人员;涉黑涉恶、道德败坏、影响恶劣的人员以及与其有重大影响的人员;


  2.有重大疾病不能胜任社区工作的;


  3.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含在读非2020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时间:2020年7月29日9:00至8月4日14:00。


  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填写承诺书及个人报名信息,选择相应报考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须完善个人信息,并上传近期6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照,120×160像素,jpg格式,不大于20k。个人信息填报完毕后,可点击提交,提交成功后,所填报的信息将无法更改。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城市社区工作者或专职党建工作者1个职位,不得兼报。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2.网上报名材料


  报名者需上传的基本证件:本人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现宁江区在职公益性岗位人员:除上传以上基本证件外还需上传宁江区就业局出具的身份证明;复员退伍军人:除上传以上基本证件外还需上传宁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报考专职党建工作者职位的考生:除上传以上基本证件外还需上传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身份证明;考取社工师人员除上传以上基本证件外还需上传宁江区民政局出具的社工师资格证明。


  3.网上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松原市宁江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考生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考生须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


  4.缴费及确认


  时间:2020年7月29日9:00至8月5日16:00。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请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考试所收费用用于各项考试支出。


  5.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6.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0年8月20日至8月22日


  考生登录报名系统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


  7.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必须对自己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与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的、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5年内不得参加宁江区各类招聘考试。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将要求考生传真发送学历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不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名称完全一致。


  (4)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如电话不畅通所引发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5)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报名通过审核、缴费后,需于8月6日前递交相关纸制材料进行现场审核。递交相关材料地点为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管理和职称科。逾期不报送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此优惠政策。审核结束后,将对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名单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网站为宁江区政府网站。


  8.报名网址:http://36.49.92.137:23109/bmxt/synj


  9.收费标准:参照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公务员公开招录收费标准,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为60元/人。


  10.防疫相关要求:


  (1)考生应在考试前三天通过微信添加“吉事办”小程序申领“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技术咨询电话:0431-12342),笔试当天,需扫描“吉祥码”、查看“通信大数据行程卡”、2次测温,“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的考生,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考点。“吉祥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须在笔试当天提供之前14天之内经卫生检测机构检测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出具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参加考试。


  (2)笔试当天,“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异常,或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须提供吉林省内二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意见,可到正常考场参加考试。不能提供诊断意见,但经现场确认可以参加考试的,须按规定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不能提供诊断意见,且经现场确认不得参加考试的,须服从防疫工作安排。


  (3)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必须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4)考生须下载公告《2020年松原市宁江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1),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笔试当天考生必须签署并携带《2020年松原市宁江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方可进入考场。


  (5)按防疫要求,考生在完成报名缴费后,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外出的,需要到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管理和职称科报备。


  考生须承诺严格遵守以上要求,否则,自愿承担一切后果。


  (二)考试。由松原市宁江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报考城市社区工作者和专职党建工作者职位考生为同一试卷),成绩实行百分制,卷面分值为100 分,设及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报考职位计划名额内不超过及格线的不作为考察聘用对象。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均以准考证规定的为准。主要测试知识面、解决问题的能力和适应社区工作的基本素质。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时事政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宁江区情、公文写作水平以及社区服务建设等方面知识。如入闱同一岗位最后一名出现分数相同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优异者进入考察程序。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开展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笔试成绩于考试后 7个工作日内在宁江区政府网站公示。


  (三)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对象填写《松原市宁江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笔试成绩加分申请表》(附件2)。具体加分条件及分值如下:革命烈士配偶、子女加5分,因公牺牲干部配偶、子女加4分,获得县(市、区)级以上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或配偶、子女加3分。同一应聘人员符合上述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取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不叠加计算。


  (四)复审。考生经笔试后确定入闱的,需再次提供网上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至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复审,同时宁江区公安部门对户籍情况进行复审。


  (五)考察。松原市宁江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招聘计划数(报考专职党建工作者职位考生考试成绩单独排序),按照应聘取得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名额 1:1 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招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户籍、学历和档案信息等方面情况。同时,松原市宁江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以函的形式征求区执法执纪部门意见,对存在不符合聘用情形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已就业的拟聘用对象考察前,须提供本人工作单位同意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体检。根据招聘名额,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松原市宁江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到区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应聘人员,可于获知体检结果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医院由松原市宁江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递补。因考察、体检以及个人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聘用。考察体检合格后,由松原市宁江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初步聘用人选,在宁江区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未发现影响聘用的问题,由应聘者按取得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统一到松原市宁江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选择社区岗位,签字确认后,以相关街道办事处为主体,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期限截止松原市宁江区第十一次城市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日),并统筹调剂安排到社区报到。被聘用的社区工作者采取试用制,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生活补助3028元/月,试用期满经相关街道办事处考核合格者的选用管理、待遇保障等参照《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27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0]37号)和《松原市宁江区第十次城市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松宁办发[2017]57号)等有关文件执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如因疫情原因或其他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考试时间顺延,相关信息在宁江区政府网站另行通知,请考生时刻关注网站信息。


  此公告未尽事宜由松原市宁江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宁江区委组织部 组织一科


  电话:0438—2551017


  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管理和职称科


  电话:0438—6831257


  宁江区民政局 基层政权科


  电话:0438—2199019


  宁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优抚科


  电话:0438—2999288


  宁江区就业服务局办公室


  电话:0438—3124194


  附件1: 2020年松原市宁江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附件2:松原市宁江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笔试成绩加分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