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焦作修武县选配部分村党组织书记公告

来源:修武县人民政府 2020-07-21 10:45:49
  2020年修武县公开选配部分村党组织书记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激发本县优秀人才扎根基层、服务家乡发展的热情。根据《中共修武县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头雁工程”的意见(试行)》(修发〔2020〕2号)精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公开选配农村党组织书记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计划


  面向修武籍社会人士公开选配3名村党组织书记,优先从退役士兵、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三支一扶”人员、高校毕业生中选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应具有一年以上党龄,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


  2、应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认真,甚至消极、不满或抵制的。


  2、触犯法律法规,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审查起诉或受过刑罚的。


  3、正被纪检机关立案调查的;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不满2年的;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恢复党员权利未满2年的。


  4、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违法生育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3年的。


  5、违反信访有关规定,组织、参与或煽动、教唆他人进行信访活动的。


  6、凡受到刑事处罚的和曾受到过行政拘留或司法拘留处罚的。


  7、曾因危害集体利益、群众合法权益或破坏经营秩序、侵占挪用集体资产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8、信仰宗教或搞封建迷信活动的;搞宗族派性的;道德品行不端的。


  9、上一届村党组织成员被免职、被责令辞职或民主评议为不称职的;近三年来曾被作为教育转化对象或民主评议为不合格党员的。


  10、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


  11、2017年以来因违法用地、违法建房、损害生态环境被查处的。


  12、身体状况差,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


  13、具有其他不得担任村党组织成员情形的。


  三、方法步骤


  (一)个人报名。符合报考条件并志愿报考的人员要于7月24日下午5:00前到报考职位所在乡镇报名(具体职位需求和报名地点附后)。


  报名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有效期内带照片的户籍证明)、退伍证(退役军人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正面、背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修武县公开选配农村党组织书记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3、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高中学历毕业生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1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背面标注姓名);


  5、报名人员承诺书;


  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工作单位的,需出具);


  7、加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各乡镇负责对报考本乡镇职位的人选条件进行初审和计算加分等工作,其中加分因素为: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指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评定的奖项),县级奖励加1分,市级奖励加2分,省级以上奖励加3分,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认定,多次受奖的按最高奖项加分、不重复加分。退役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一、二、三等功的,每次立功分别在现有成绩的基础上加3分、2分、1分,其他奖励项目不予计分,立功情况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认定,多次立功的按最高奖项加分、不重复加分,最后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分别征求有关部门意见。通过资格审查的,进入综合素质能力测评范围并在乡、村两级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含常驻地、工作地、加分因素及不能报考情形。公示后发放《综合测评通知书》,领取《综合测评通知书》时本人需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代领人需持本人和考生身份证原件)领取,2个工作日内不领取的,视为自动弃权。进入综合素质能力测试范围人数与选配计划人数应不低于3:1的比例,达不到比例要求的适当核减选配人数。


  (三)综合素质能力测评。素质能力测评主要测试应试者理解分析和解决问题、组织协调、计划决策、应变、逻辑思维、口头表达等能力。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结束后,当场公布综合成绩。以各乡镇为单位自行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综合测评通知书》为准。


  (四)组织考察。考察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人选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对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作出评价。对考察过程中个人放弃或被取消招考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照综合素质能力测评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研究任用。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常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拟选配人员并组织选岗,具体任职村由乡镇党委根据个人志愿综合研究确定。拟任用名单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如有反映经查实影响任用的或者公示过程中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


  四、有关待遇


  (一)试用期及任期:本次公开选配的到村任职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各乡镇组织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继续留任,“不称职”的予以免职。试用期满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继续留任的,可以按程序纳入农村党组织书记队伍管理,并享受相应待遇。任期至下次村“两委”集中换届为止。任职期满后可以继续参加任职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可以连选连任。


  (二)经济待遇:任职期间,主要享受基本报酬、奖励报酬、岗位补助、社会保险等待遇。①基本报酬。新选配人员试用期间只享受基本报酬。任职期间,机关企事业干部、专项公益性岗位退役军人原待遇不变,不享受村干部基本报酬;其他人员享受村干部基本报酬。②奖励报酬。试用期满且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的,享受业绩考核奖励报酬。发展村集体经济成效明显的,可按照不超过村集体经济收入增幅的10%享受奖励。③岗位补助。任职期间,机关企事业干部、专项公益性岗位退役军人参照驻村工作队补贴发放工作补助。


  (三)政治待遇:任职期间特别优秀的,优先作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和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等推荐对象。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机关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重用;其他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优先推荐报考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乡镇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在此次选配改革考试中,凡进入调研答辩环节的考察对象,将纳入村后备干部队伍。


  (四)扶持措施:对选配改革的村,县财政将涉农资金进行整合,优先予以拨付,用于改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完善基础设施、发展集体经济;县管党费按照党员人数发放党员活动经费,用于党员教育培训、开展党的活动;任职期间,确定1名乡(镇)党政班子成员跟踪帮带,党委书记每季度至少现场办公1次,帮助尽快打开工作局面。


  五、其他


  (一)为加强对公开选配工作的监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391-7192590)


  (二)报考人员在选配期间要及时了解最新信息,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配任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中共修武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1.修武县公开选配农村党组织书记报名登记表


  2.修武县公开选配农村党组织书记报考诚信承诺书


  3.各乡镇招考职位数量及报名地点统计表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中共修武县委组织部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