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东德州引进“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7人公告

来源: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07-20 17:48:35

  2020年市委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引进“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市委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决定引进“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以及国内外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共计划引进7名,具体岗位计划和专业要求见(附件1)。其中引进对象为博士研究生的,不占用岗位计划。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德才兼备,素质优良,品行端正,作风扎实,事业心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二)符合条件的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名单见附件2)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就业往届毕业生、已就业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毕业生(以上学历均要求全日制,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在职研究生等)。


  (三)本科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6周岁(1993年7月2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9年7月2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4年7月21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四)须按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中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12月31日;其他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7月21日前取得。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与较高的专业水平。


  (六)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需要。


  (七)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级(含)以上处分的;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7、德州市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备案制管理人员(含试用期);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报名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1、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分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1日8:00至7月31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7月21日11:00至7月31日18:00


  报名网址:http://www.dzcdc.cn/(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址,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审核前多次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始终,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引进资格;报考人员注册虚假报考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1、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成功24小时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时间截止后,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将不能修改和提交信息,请考生尽早报名并及时查看审核结果。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要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


  2、资格复审


  各招聘岗位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由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对照岗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审核时间: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将提前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二代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需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者解约证明。


  未就业毕业生:二代身份证,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


  已就业的在职人员:二代身份证,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


  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三)面试


  面试人选按资格审查实有通过人数确定。面试采用专业测试方式进行。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将提前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者,采取增加测试的方式确定)。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


  因考察放弃或不合格出现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引进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引进;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不予引进。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用人单位或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放弃或不合格出现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经考察合格后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引进人选,在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引进人选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


  本次公开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534-2670078


  监督电话:0534-2622278  0534-2687084


  附件1:2020年市委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引进“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岗位情况表.xls


  附件2:“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doc


  德州市委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