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西宜春职业技术学院专职辅导员招聘12人公告

来源:宜春职业技术学院 2020-07-19 09:58:59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公告
 
  一、学校简介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风景秀丽的江西省宜春市,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普通高校,江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江西省优质专科高职院校。
 
  学校设立南北2个校区。设有护理学院、医学院、师范学院、机电与新能源汽车学院、财会金融学院、电商与旅游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国际教育学院9个二级学院及马克思主义学院、医学基础部、军事体育部、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教学单位。面向全国20余个省市招生,在校生1.7万余人。现有教职工830余人。为进一步推动公办高校在编制内配齐配足专职辅导员工作,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学校详情请访问学校网址http://www.ycvc.jx.cn/)。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专职辅导员计划为12人,具体包括:见附件
 
  备注:1.岗位条件中工作经历年限的终算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2.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即2018年和2019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三、招聘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20年7月18日9:00至7月27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有意应聘者将相关材料制成压缩文件包发送至邮箱(yczyzzbrc@163.com),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所应聘岗位,如“姓名+应聘专职辅导员1”。
 
  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①本人填写的《宜春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辅导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宜春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辅导员招聘个人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②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③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暂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海外留学生须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④工作单位出具的高校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扫描件(包括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以及同一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工资流水证明)(仅需专职辅导员3、专职辅导员4报考人员提供)
 
  报名人员应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具备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网报时每名考生仅限报考1个岗位,要求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对于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岗位,将面向社会公布并组织补报。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
 
  学校对应聘人员的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者方可参加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2020年7月31日前在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中公布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2.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将和资格初审结果一同公布。
 
  (四)笔试、资格复审、面试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其中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或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1.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0年8月7日上午8:20--9:50。
 
  笔试地点:宜春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教学楼。
 
  面试时间:2020年8月9日。
 
  面试地点:宜春职业技术学院科技综合楼。
 
  2.笔试
 
  所有报考人员均要求参加笔试,时间为90分钟。本次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为岗位必备的基本知识与基本素质,不指定辅导用书。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3.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末位成绩相同时,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将在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中通知(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网上报名时递交的所有个人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书、证件材料原件审核后即退回),请考生及时关注,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复审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进行面试。
 
  4.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为1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等。
 
  5.各环节成绩将在本院官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五)体检、考察、公示
 
  1.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赣教发[2010]09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体检合格的,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3.考察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4.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在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四、聘用、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并办理上编手续(2020年毕业生需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学校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办理事业人员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有关说明
 
  1.对已经确定为聘用对象的报考人员,未按时报到或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在校读书期间受到纪律处分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一旦聘用,五年内不能申请岗位调整。
 
  联系人:易老师、文老师
 
  联系电话:0795-3203209
 
  2020年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岗位及条件.docx
 
  2020年宜春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招聘报名表.docx
 
  2020年宜春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招聘个人信息汇总表.xlsx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