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州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585人公告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2020-07-16 16:16:19
  2020新疆昌吉州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585人公告


  为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编委办、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新教厅﹝2020﹞35号)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0年昌吉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85名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简章、岗位条件的全日制大专、本科院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指2018年、2019年毕业但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昌吉州中小学和幼儿园正式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教师;


  2.现役军人;


  3.昌吉州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4.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事业单位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的截止至2020年7月10日(含当日,下同)。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不限户籍、不限族别;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学岗位工作的需要。


  5.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详见《2020年昌吉州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专业参考目录》;


  (2)学历要求:学前阶段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初高中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6.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要求


  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7.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


  考生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7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有关规定,考生如未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需在入职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未取得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8.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及面试、体检、政审、调剂、公示、岗前培训、聘用等。


  (一)网上报名(2020年7月13日10︰00-18日18︰00,下同)。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以报考人员身份证号为识别,多报无效。对恶意报名者视为扰乱报名秩序,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考生可登陆自治区教育厅网站(网址:http://jyt.xinjiang.gov.cn/)报名,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近期免冠正面照片、本人与身份证原件合影、毕业证原件、教师资格证原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照片(jpg格式,个人免冠照片大小10~200kb之间,其他证件照片大小10~600kb之间)。对尚未发放毕业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上传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可于2020年7月前正常毕业的书面证明材料,材料中要注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培养方式。报名完毕后下载打印《2020年昌吉州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表》。考生必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照片必须清晰,使用不合格的照片导致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网上资格初审(2020年7月19日-7月22日)。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取消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初审在网上报名结束后采取网上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工作由报考岗位所在县(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网上报名时所填写信息进行审查。


  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时间:2020年7月23日。


  考生可登陆自治区教育厅网站(网址:http://jyt.xinjiang.gov.cn/)进行查询,资格初审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现场或网上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进入面试。


  (1)复审时间:2020年7月24日—26日


  (2)复审地点:各县(市)教育局


  (3)复审要求:资格复审工作由县(市)教育局根据考生报名时所填写信息进行再次审查。资格审查时,要求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由毕业高校开具毕业证明)、教师资格证或证明、普通话证书、个人自荐材料(含个人基本情况、个人特长、受表彰情况)、《毕业生推荐表》《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按时到达各县(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或通过网络形式进行资格复审。


  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有虚假材料的、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地点或网上进行审查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等后续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


  2.面试。通过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可以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面试费用按照相关规定收取。


  (1)面试时间:2020年7月27日-8月6日。


  (2)面试成绩:学前阶段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中小学面试成绩满分150分,合格分数线为9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采取现场面试或网上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面试主要以结构化面试+试讲为主,备课时间40分钟,试讲时间20分钟(其中学前阶段15分钟),答辩时间3分钟。面试主要考查考生教育教学能力和学科专业知识掌握情况。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学科要进行专业测试,幼儿教师岗位要进行幼教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以资格复审后各县(市)教育局具体通知为准。


  (1)中小学:考官根据考生所报岗位学段学科,从面试组织部门准备好的教材中,现场抽取一节课,交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准备一份教案,然后进行试讲,试讲完毕后进行答辩。根据考生试讲、答辩情况予以赋分,确定符合岗位人员。


  (2)幼儿园:由考生事先自行准备幼儿园小班、中班、大班的语言领域、科学领域、艺术领域、社会领域、健康领域教学活动设计各一节,要求涉及三个年龄段和五个领域。现场由考官在5节教学活动设计中任意抽取一节授课,考官根据现场授课情况进行相关学前专业知识提问。专业技能测试主要包括自弹自唱:考生在指定的10首曲目中,现场抽取其中一首弹唱;舞蹈:考生可自行提前准备一段3分钟内的幼儿舞蹈,进行现场表演;简笔画:考生根据既定的具体题目进行现场绘画,在2分钟内完成不少于3个简笔画。


  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8月8日起考生可登录昌吉州教育云平台(http://www.cjzedu.cn)查询面试成绩。


  (四)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考生,由县(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关于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补充通知》(新教师办〔2011〕14号)执行。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要求: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由县(市)教育局负责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县(市)教育局批准,可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因体检不合格者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五)政审


  县(市)教育局和用人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考生按规定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不予聘用。因政审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调剂


  对资格复审、面试合格,但因岗位招聘数量所限而未能入闱体检的人员,如本人自愿,可进行调剂。根据岗位需求,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同学段同学科原则,调剂到本地空缺岗位。调剂由考生自愿申请,调剂前必须与招聘县(市)教育局签订书面协议。被调剂考生由县(市)教育局统一安排体检、政审,体检、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公示


  县(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并通过昌吉州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下一环节,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八)岗前培训


  新聘教师岗前培训由县(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材教法等,培训时间不少于80学时,培训费用按照相关规定收取。培训合格后,按各地规定时间报到上岗,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办理聘用手续


  新招聘教师凭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赴岗报到,证件不全者,不予报到。新聘教师报到后,与招聘县(市)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新招聘教师的档案必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提交招聘学校所在县(市)教育局。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而且自报考当年起3年之内,不得参加昌吉州统一组织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


  三、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昌吉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昌吉州教育局将建立教师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提供虚假材料的、考试违纪的、同意调剂后不到岗的、逾期不报到的考生3年内不能参加昌吉州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


  (三)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时刻关注教育厅网站(网址:http://jyt.xinjiang.gov.cn/)和昌吉州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cj.gov.cn)和昌吉州教育云平台(http://www.cjzedu.cn)平台发布的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保持手机畅通,确保及时接收有关招聘信息,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信息发布


  (一)招聘简章、招聘岗位表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网站(网址:http://jyt.xinjiang.gov.cn/)和昌吉州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cj.gov.cn)及昌吉教育微信平台(需关注昌吉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


  (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信息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网站(网址:http://jyt.xinjiang.gov.cn/)查询,面试成绩通过昌吉州教育云平台(http://www.cjzedu.cn)进行查询。


  (三)面试、体检、公示、岗前培训等信息均通过昌吉州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cj.gov.cn)进行发布。


  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


  五、咨询及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昌吉州教育局:0994-2333751


  奇台县教育局:0994-7225600 7214439


  阜康市教育局:0994-3227291


  昌吉市教育局:0994-2287823 2284323


  呼图壁县教育局:0994-4500446


  玛纳斯县教育局:0994-6689063


  昌吉州第一中学:0994-2349875


  昌吉州第二中学:0994-2343900


  昌吉州第四中学:0994-2335009


  昌吉州第五中学:0994-2519337


  (二)监督电话


  州纪委监委驻州党委教育工委纪检监察组 0994-2354907


  六、相关事项


  (一)昌吉州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二)本《简章》由昌吉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2020年昌吉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表.xls


  2020年昌吉州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专业参考目录.xls


  昌吉州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


  和幼儿园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