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事业单位招聘17人公告

来源: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 2020-07-16 07:15:15

  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满足学院发展,优化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将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如下:


  一、学院基本概况


  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坐落天津市西青区柳口路101号。学院为国家级示范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基地。主要专业有汽车维修、汽车驾驶、计算机、制冷等。其主要职能是培养高、中级专业技能人才,开展相关技能培训,提高社会职业素质。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专技岗1(电气工程专业教师)


  1、岗位描述:负责汽车电气专业理论及实验室教学,学生教育管理等工作。


  2、招聘人数:2人


  3、招聘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或2018、2019、2020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须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研究生学历,电气工程类相关专业。


  (2)30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27日及以后出生),本市户口。


  (3)需承担住宿生管理,能够值夜班。


  (4)此岗位为“先上岗、再考证”岗位,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


  (二)专技岗2(计算机理论教师)


  1、岗位描述:负责计算机专业课教学,学生教育管理等工作。


  2、招聘人数:3人


  3、招聘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或2018、2019、2020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须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研究生学历,计算机类相关专业。


  (2)30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27日及以后出生),本市户口。


  (3)需承担住宿生管理,能够值夜班。


  (4)此岗位为“先上岗、再考证”岗位,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


  (三)专技岗3(计算机模块教师)


  1、岗位描述:负责计算机专业课教学,学生教育管理等工作。


  2、招聘人数:2人


  3、招聘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类相关专业。


  (2)具有3年以上计算机网络安全、电子商务、软件工程、多媒体制作专业从业经验。


  (3)35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27日及以后出生),对在行业内具备丰富实际工作经验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本市户口。


  (4)需承担住宿生管理,能够值夜班。


  (5)此岗位为“先上岗、再考证”岗位,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


  (四)专技岗4(汽车驾驶实习指导教师)


  1、岗位描述:负责汽车驾驶实习实训教学,学生教育管理等工作。


  2、招聘人数:5人


  3、招聘条件:


  (1)专科及以上学历。


  (2)40周岁及以下(1979年7月27日及以后出生),对在行业内具备丰富实际工作经验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本市户口。


  (3)具备5年以上A1驾驶资格。


  (4)需承担学院班车驾驶工作。


  (5)此岗位为“先上岗、再考证”岗位,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


  (五)专技岗5(汽车驾驶实习指导教师(偏重理论指导教学))


  1、岗位描述:负责汽车驾驶专业课教学,学生教育管理等工作。


  2、招聘人数:2人


  3、招聘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或2018、2019、2020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须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本科及以上学历。


  (2)30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27日及以后出生),本市户口。


  (3)具备较强语言表达能力、公文写作能力及教学组织能力,有3年以上C1驾驶资格。


  (4)需承担住宿生管理,能够值夜班。


  (5)此岗位为“先上岗、再考证”岗位,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


  (六)管理岗1(党务管理)


  1、岗位描述:负责基层党建及党务管理,学生教育管理等工作。


  2、招聘人数:1人


  3、招聘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或2018、2019、2020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须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研究生学历,党务管理相关专业。


  (2)中共党员,30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27日及以后出生),本市户口。


  (3)具备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七)管理岗2(人力资源管理)


  1、岗位描述:负责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2、招聘人数:1人


  3、招聘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或2018、2019、2020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须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力资源管理类相关专业。


  (2)30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27日及以后出生),本市户口。


  (3)具备较强的人力资源管理和公文写作能力。


  (4)具有C1驾驶资格。


  (八)管理岗3(安技管理)


  1、岗位描述:负责武装保卫、校园安全治理,开展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消防、车辆安全技术防范等相关工作。


  2、招聘人数:1人


  3、招聘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中共党员,35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27日及以后出生),本市户口。


  (3)具备较强的安全保卫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公文写作能力,有5年及以上安全保卫相关工作经验。对在安技专业、行业内工作经验丰富且特别优秀的,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


  (4)具有C1驾驶资格,需承担值班值守,能够值夜班。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2020年7月15日至7月23日在天津市公共交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官网()及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官网(www.tjptc.com )发布公告,为期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7日至7月31日,为期5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网站,在线准确、完整、规范填写《应聘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工作岗位报名表》,详细阅读报名须知,按规定要求格式,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请在标题中注明“姓名-应聘岗位-联系方式”)。


  3、资格审查:学院人力资源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报名截至后的3个工作日,应聘者可通过学院官网查询审核结果及笔试考试须知(不符合招聘条件者不作另行通知)。


  注: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低于1:3时,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相应减少或被取消。


  (三)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构成,考试内容由学院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负责拟定。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


  (1)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学院网站上发布笔试公告。公告内容包括: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


  (2)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于笔试考试结束后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布,届时学院也将在本单位现场张榜公布。


  (3)按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4)如出现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或因其他因素导致面试人员出现空缺,应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笔试成绩分数由高到低递补。


  2、面试


  面试形式根据招聘岗位类别确定,满分100分。


  (1)笔试成绩公布后,在学院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


  (2)面试考官由招聘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3)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4)凡未按要求缴费、抽签、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5)面试结束后,考生在本人《面试成绩汇总表》签字确认。


  (四)成绩核定


  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标准计算出应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总成绩公布


  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学院择优录取。总成绩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布,届时学院也将在本单位现场张榜公布。


  (六)体检


  1、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2、体检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定执行,费用自理。


  3、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不能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应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考试成绩分数由高到低递补。


  4、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考察由学院与应聘人员原工作单位取得联系,通过函调或实地考察形式,请原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出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证明材料》。被考察人员按照学院的安排到所报岗位进行实习考察,考察时间一般为一周。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回避制度进行复查,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结束后,由学院统一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经考察应聘人员不宜聘用为相应岗位或者违反回避制度原则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与聘用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报学院招聘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聘人选,在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和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3、拟聘人员需在公示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院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它情况均视为自动放弃。


  (九)信息调整


  如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上述招聘工作安排发生变化,招聘单位会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及时发布调整信息,也会通过考生报名预留联系方式通知考生,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十)备案


  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十一)纪律与监督


  1、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学院领导、考官和考务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涉及考生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况,实行回避。


  2、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3、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学院招聘工作咨询电话:18522197201 27391723


  主管部门监督电话:88330872


  附件: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

 

  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


  2020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