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大学幼儿园招聘幼师17人公告

来源:湘潭大学公开招聘系统 2020-07-15 09:37:09
    湘潭大学幼儿园2020年合同制幼师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湘潭大学创办于1958年,是党和国家及人民军队的主要缔造者、一代伟人毛泽东同志亲自倡导创办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学校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


  湘潭大学附属幼儿园坐落在湘潭大学校内中心地带,距今已有40多年的办园历史,是一所市级示范性公办幼儿园。全园开设8个幼教班级,共有幼儿250余名,教职员工35名。湘大幼儿园教育理念先进、管理科学规范,园区环境优美,幼教设施齐全。多年来,幼儿园在省、市、区获得了多项荣誉,在湘潭幼教领域拥有良好的口碑。


  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幼师。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湘潭大学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2个;招聘计划17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湘潭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湘潭大学公开招聘系统”(http://zp.xt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7月14日至7月18日。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后现场资格确认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人员进入湘潭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点击“湘潭大学公开招聘系统”(http://zp.xtu.edu.cn/)找到对应岗位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同时将应聘岗位所需要的材料上传,上传文件压缩包大小不超过2M。需要上传的材料如下:


  (1)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含最高学历学位、第一学历学位证明材料):①在国内高校就读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盖章的学校推荐信或就业推荐表;②在国(境)外高校就读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入学证明材料和就读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3)幼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4)工作经历证明;


  (5)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不接受在读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报名。


  (三)资格审查


  依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2020年7月19日在湘潭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湘潭大学公开招聘系统”公布,现场资格确认时间为2020年7月21日,现场资格确认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现场资格确认须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第一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应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因专业特殊,如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经报请学校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教师岗位(含体育教师岗位)


  该岗位采取笔试、面试和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40%。


  笔试:通过现场资格确认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基础(包括学前卫生学、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幼儿教育法规与教师职业道德等)、学科专业知识(体育教师岗位含幼儿教育体育专业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举止仪表、综合分析、专业技能(包括试弹,唱,跳,说,画等,须至少选择其中2种专业技能进行展示),总分100分。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试教:试教采取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课堂控制力等基本能力素质,总分100分。


  (2)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如应聘该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本次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考试时间及各环节成绩等在湘潭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湘潭大学公开招聘系统”招聘公告中予以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教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实际情况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学校审定。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湘潭大学公开招聘系统”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校内聘用手续,按校聘合同制方式用工,聘期3年(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聘期内享受校内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含五险一金),具体按《湘潭大学非事业编全职在岗职工工资待遇实施方案》执行。


  (二)如受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先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本人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咨询电话:0731-58293862(湘潭大学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58292015(湘潭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


  附件:湘潭大学幼儿园2020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湘 潭 大 学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