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石首市机关事业单位选调46人公告

来源:石首市人民政府 2020-07-15 09:12:08
  石首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拓宽选人视野,提高用人公信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石首市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市委组织部等4家市直机关、市委统战部等16家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公开选调4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职位(岗位)及人数


  (一)市直机关(6人)


  1、市委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2名;


  2、市委政研室机关工作人员1名;


  3、市统计局机关工作人员2名;


  4、市科协机关工作人员1名。


  (二)事业单位(40人)


  1、市民族宗教服务中心办公室人员3名;


  2、市事业单位登记中心办公室人员1名;


  3、市委巡察办巡察综合人员6名;


  4、市政府办公室所属市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办公室人员1名,市通航产业服务中心办公室人员2名,湖北工业自动化技师学院专业教师1名;


  5、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办公室人员1名;


  6、市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办公室人员1名;


  7、市横沟市镇财政所财务人员1名;


  8、市价格认定中心办公室人员1名;


  9、市科经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办公室人员1名,产业服务促进中心办公室人员1名、业务人员1名,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办公室人员1名、业务人员1名;


  10、市电子商务服务中心财务人员1人;


  11、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办公室人员1名;


  12、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室人员2名;


  13、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公室人员1名,财务人员1名,业务人员3名;


  14、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所属市园区服务中心办公室人员1名,业务人员2名;


  15、市桃花山镇风景名胜区办公室人员2名;


  16、市天鹅洲湿地保护管理站生态监测人员3名。


  二、公开选调的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市直机关。


  1、选调范围。


  面向石首市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公开选调。


  2、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从乡镇选调的公务员应当具有2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不包括挂职、借调时间。在计算工作经历时,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


  (3)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含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年度考核不定等次);


  (4)具有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一定的文字材料功底;


  (5)身体健康;


  (6)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身份等条件(详见附件1:《2020年石首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及条件一览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报考人员不能报考有回避关系的选调职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事业单位。


  1、选调范围。


  面向石首市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新机制、非新机制教师(省招教师)不在选调范围之列。


  2、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有三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与原单位无劳动人事争议;


  (3)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3);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处分期内或未满处分影响期限的;


  (3)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按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5)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能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市直机关。


  1、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可由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提出申请并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名,也可征得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直接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2)报名时间:2020年7月15 日8:30—7月21日17:30;


  (3)报名地点: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①《2020年石首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表样见附件2);


  ②本人近期彩色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jpg格式);


  ③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和身份证及其他重要证明资料的原件、复印件(1份);


  ④基层工作经历和本人公务员身份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


  市委组织部和选调单位根据选调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选调人员名单。报名期间,各选调单位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咨询电话见附件1)


  3、组织公开选调。


  公开选调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筹。公开选调实行差额选调。根据当前我市干部队伍实际,选调职位的报名人数超过选调职位数,即可进行公开选调。采取笔试、面试、履历分析、考察等方式进行,按照笔试占30%、面试占40%、履历分析占10%、考察占20%的比例实行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


  (1)笔试。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选调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组织,根据笔试成绩按N+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履历分析。履历分析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履历分析的对象为参加面试的人员。履历分析主要是对选调人员的学历、经历、年度考核、工作业绩、获奖表彰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量化评分。具体量化评分操作细则由市委组织部根据职位特点要求和比选择优的原则研究制定并在本单位对外公布;


  (4)考察。选调单位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按发布考察预告、组织测评、座谈了解、查阅资料、实地走访、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等相关程序进行。考察工作坚持以实干论实绩、从实绩看德才,以干事创业为中心,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对考察对象作出客观准确的评价。


  4、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拟选调初步人选,并组织选调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列入拟选调正式人选。


  5、讨论决定与公示。


  (1)讨论决定。根据考生的考察情况、综合成绩排名、体检情况及选调职位要求,把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德才条件、一贯表现、人岗相适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排序,防止简单地以分取人,确定好拟选调人选;


  (2)公示。由市委组织部将拟选调人员分别在石首门户网、今日石首和石首先锋微信公众号、考察对象工作单位及选调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选调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反映或者有举报反映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市委组织部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试用通知。对有举报反映查证属实影响选调录用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综合成绩排名重新研究确定递补人员,并进行公示。


  此次选调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选调人员试用期内的工资待遇在原单位领取。


  7、办理正式调动。


  选调试用期满,选调人员考核合格且能胜任相应工作岗位的,经选调单位集体研究呈报,市委组织部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选调调动手续。试用期选调人员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相应工作岗位的,经选调单位呈报书面鉴定材料,市委组织部按程序办理不予选调录用手续。试用期满,出现不予录用选调试用人员的,不递补试用。


  (二)事业单位。


  1、选调方式。


  选调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形式,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确定考察对象。选调单位及主管部门组建考察组,对确定的选调考察对象进行差额量化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由选调工作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拟选调人员。


  2、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申请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个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推荐,由本人到市人社局报名,审查报名资格。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①《石首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②身份证、毕业证、相关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③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报名时间:2020年7月15日至2020年7月21日;


  报名地点:市人社局八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咨询电话:0716-7182534。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始末,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报考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选调资格。每个岗位选调计划数与最终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须达到1:2,同一岗位选调4人以上的,比例可放宽至1:1.5。对于达不到报考比例的,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核销或核减该岗位选调计划数。


  3、公示和办理手续


  确定拟选调人员后,由市人社局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选调人员,选调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由原单位发放),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四、纪律监督


  2020年石首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由市纪委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0716-7815745,7819729;市委组织部0716-12380、0716-7819989;市人社局0716-7182574。


  五、其他


  石首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的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及相关选调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2020年石首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及条件一览表(P020200714637937938649.xls)


  附件2:2020年石首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P020200714637938029089.doc)


  附件3:石首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及条件一览表(P020200714637938110083.docx)


  附件4:石首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P020200714637938197159.docx)


  中共石首市委组织部


  石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