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北唐山市食品药品综合检验检测中心高层次人才选聘2人公告

来源:唐山市人才网 2020-07-10 10:18:37
  唐山市食品药品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20年高层次人才选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为满足我单位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经上级批准,拟采取选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本次选聘单位为唐山市食品药品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唐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唐山市检验检测研究院),主要负责市本级强制性和公益性检验检测以及县级暂不具备条件开展的检验检测工作,并开展检测及品质提升技术研究。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人数、条件
 
  (一)对象及人数
 
  信号与信息处理、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电子信息材料专业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1名;食品科学、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1名。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资格条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人员毕业时间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之前。
 
  (三)岗位条件
 
  岗位条件详见《唐山市食品药品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20年高层次人才选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1)。
 
  应聘人员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初始学历(高考后第一学历)须为普通类本科院校;本科专业须与研究生专业相关相近。资格审查时须与招聘岗位专业名称一字不差。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其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其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应大体相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20年7月9日,在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www.tssydwzpw.com)发布选聘信息,包括选聘单位、选聘人数、岗位条件、单位信息(地址、网址、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7月13日-17日。
 
  2、要求:应聘人员须将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具体要求见《岗位信息表》。
 
  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2020年应届毕业生”是指2020年毕业且在当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2018、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提交报名材料:
 
  (1)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扫描件一份;
 
  (2)普通类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毕业证及学位证扫描件一份;2020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于2020年7月31日之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二者缺一不可)扫描件(因疫情原因未能如期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最晚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留学回国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加盖国家认可翻译机构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翻译件扫描件各一份;
 
  (3)报名表电子版一份(需将近期蓝底2寸免冠电子版照片插入表格内);
 
  以上材料均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在考核时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再次复核审查,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以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考试成绩。
 
  4、发布资格审查通过信息:7月20日在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发布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方式、时间、地点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疫情防控和报名情况,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工作在市纪委监委驻中心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下进行,面试环节委托第三方机构具体组织实施。面试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分数线,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计算应聘人员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场张贴,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公布。
 
  如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少数民族应聘人员,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
 
  (四)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由单位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人数与岗位选聘人数按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程序、方式在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处指导下按照《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方法》(冀办发[2014]40号)有关考察的要求执行。
 
  (六)公示
 
  考察完成后,在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唐山市食品药品综合检验检测中心高层次人才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15-2803906。
 
  附件:
 
  1.唐山市食品药品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20年高层次人才选聘岗位信息表
 
  2.唐山市食品药品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20年高层次人才公开选聘报名表
 
  唐山市食品药品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