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石峰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来源:石峰区人民政府 2020-07-09 09:48:20
  石峰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石峰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设置


  专技岗位1名:工程管理;


  工程管理岗位职责:负责工程项目前期推进、施工建设、现场管理、竣工结算及工程移交等工作。


  文员岗位1名:办公室综合管理;


  办公室综合管理岗位职责:工程项目综合事务,办公室日常事务等工作。


  三、人员管理办法


  1.合同管理:聘用的劳务派遣人员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事业编制,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雇。合同签订期限为2年。


  2.薪酬及福利:


  专技岗位:待遇9万元/年包干,此标准包含工资、福利、交通费用、“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部分、绩效奖金、管理费等。试用期工资30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转正后,基本工资3500元/月,季度绩效奖金和年度绩效奖金总额不超过3.6万,根据季度和年度绩效考核的结果兑现发放。


  文员岗位:待遇5.6万元/年包干,此标准包含工资、福利、交通费用、“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部分、绩效奖金、管理费等。试用期工资24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转正后,基本工资2800元/月,季度绩效奖金和年度绩效奖金总额不超过0.96万,根据季度和年度绩效考核的结果兑现发放。


  四、报考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综合素质优,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五、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件


  六、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报名时间为7月8日- 7月10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到石峰区铜霞路霞湾新城3栋2楼石峰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办公室报名,联系人:鲁新华,联系电话:22331059、15096301760。


  2.资格初审。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负责报名资格初审工作。报考人员须提供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2张,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职称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及录取资格。


  3.考试。本招聘不组织笔试测试,仅组织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专业水平和岗位匹配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4.体检和考察。体检人员名单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对体检合格的人选进行考察。


  5.聘用。拟聘用人选,按相关规定在石峰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经公示无异议,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石峰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0731-22331059


  监督电话:石峰区人社局 0731-22629700


  石峰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 0731-22232681


  附件: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docx


  株洲市石峰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