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内蒙古乌海海南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40人简章

来源:(先锋海南)微信公众号 2020-07-08 10:08:07

  2020年海南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简章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区”战略,大力引进人才,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结构,经海南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计划引进一批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各类急需紧缺高素质、高学历人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海南区事业单位(不定岗)计划引进40名,具体要求详见《海南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专业类别表》。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1.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出生年月日的截止时间以实际报名开始日为准);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同等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出生年月日的截止时间以实际报名开始日为准);


  3.国内世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出生年月日的截止时间以实际报名开始日为准);


  4.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外普通高等院校的乌海户籍、乌海生源或在海南区服务基层的项目人员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包含自考专升本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年龄在30周岁以下(出生年月日的截止时间以实际报名开始日为准);


  5.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外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非乌海户籍(不包含自考专升本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限2020年应届毕业生。


  备注:1. 凡是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超过3年的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以“项目人员”的身份报考。2.“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理想信念坚定,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不良职业道德记录;


  3.学习成绩优良,有志于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20年10月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海南区服务基层的项目人员;


  6.具有符合人才引进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条件;


  7.拟引进人员报名前须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发放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三)下列人员不在引进范围


  1.现役军人;


  2.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在读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不含2020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毕业延期的,获得学历学位时间可放宽至2020年12月31日)。其中,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乌海市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市内外近5年内被辞退、开除人员;


  4.试用期内、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市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5.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筛选确定范围、资格复审、结构化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0年7月8日9:00至7月23日17:30


  审核时间:2020年7月8日9:00至7月26日17:30


  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人员,可登录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115.28.230.52:8003),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每人限报此次海南区所有人才引进专业类别一个,不得重复申报。所填信息要真实准确。考生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因填报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误填信息、不能提供相关材料原件而出现影响报名、资格审查、结构化面试、引进等情况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海南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及时反馈初审意见。


  报名时,同步上传以下材料,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相关材料视为放弃进入下一环节。1.本人身份证,各学习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双学位的,需上传2个学位证)、教育部发放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 《海南区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下载后须手签并按指纹再上传);3. 荣誉奖励证书、中共党员证明、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等资料;4. 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应携带由就读学校出具的院系、学制、专业、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及学生证;5. 已就业的往届毕业生,需有现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2020年海南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的证明》;6. 乌海籍考生须提供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或户籍证明;7. 乌海生源的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须提供乌海就读高中的证明(加盖就读学校公章和主管教育局公章)。报考人员需保证上传资料真实有效,要求上传时图片清晰、辨识度高。对拟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试用期内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请进群,方便后续通知工作。专业一类进入QQ群1:1126781597;专业二类进入QQ群2:1126787581;专业三类进入QQ群3:1126555377。


  (二)筛选确定进入结构化面试人员范围


  报名结束后,根据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学历、毕业院校、所获荣誉奖励、是否为中共党员、是否为乌海籍和乌海生源等情况,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结构化面试范围人员。同一专业类别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未达到1∶5比例的,按比例减少引进计划,空余引进计划数量可调剂到专业三类。


  筛选赋分规则:


  1.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结构化面试人员范围;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及“985”院校4分、“211”院校3分、普通本科院校2分。硕士研究生的本科阶段院校是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及“985”院校的加1.5分,本科阶段院校是“211”院校的加0.5分(院校加分,就高计算,不叠加);


  3.全日制本科生: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及“985”院校3分、“211”院校2分、普通本科院校1分(院校加分,就高计算,不叠加);


  4.具有双学位的加0.5分;


  5.2020年10月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海南区服务基层的项目人员加1分;


  6.QS世界排名前1000名的境外院校相当于国内“211”院校,其他境外院校相当于国内普通本科院校;


  7.考生获得国家级荣誉奖励加0.5分,获得省部级荣誉奖励加0.3分(奖励加分,就高计算,不叠加);


  8.如出现并列情况,综合考量考生在“三大攻坚战”一线及获得市级、旗县级荣誉奖励,在校期间获得的校级和院(系)级各种荣誉奖励、是否为中共党员等条件进行排序,排序顺序为“三大攻坚战”一线人员优先于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于市级荣誉奖励,优先于旗县级荣誉奖励,优先于校级荣誉奖励,优先于院(系)级荣誉奖励。荣誉奖励及共产党员身份等以最高优先级为准,不重复使用。


  筛选确定进入结构化面试范围人员后,将在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海南区政府网、海南党建网、“先锋海南”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并进行资格复审(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115.28.230.52:8003;海南区政府网址:www.hainanqu.gov.cn;海南党建网址:www.nmghndj.gov.cn;“先锋海南”微信公众号:gh_66322264c53b)。未进入范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进入复审范围人员自行打印并携带《2020年海南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审核登记表》(附件1,一式2份)。


  2.本人身份证,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乌海市海南区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附件3)。


  4.荣誉奖励证书、中共党员证明等资料原件、复印件(2份),入党时间截至时间以实际报名开始日为准。


  5.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应携带由就读学校出具的院系、学制、专业、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6.已就业的往届毕业生,需持有现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2020年海南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的证明》(必须携带原件)。


  7.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外普通高等院校的乌海户籍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户籍证明原件或户口本原件;


  8.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外普通高等院校的乌海生源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在乌海就读的学籍证明(就读学校和主管教育局盖章)。


  对拟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试用期内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分专业类别进行,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现场应变、岗位适应能力等。同一专业类别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数量低于该专业类别引进计划数量的,经海南区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后,空余的引进计划数量可调剂到其他专业类别。结构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结束后,将在考试地点现场公布考试成绩。根据面试成绩,按照专业类别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范围的同一专业类别最后一名人员,如若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情况,在海南区2020年10月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优先录取,其他情况组织加试确定拟引进人选。


  (五)体检


  体检由海南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生到指定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纪律要求等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要求执行。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体检不合格、违反纪律要求的取消引进资格并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海南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对考察中发现有条件不符、弄虚作假、隐瞒信息等情形的,取消引进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取消引进资格并进行递补。


  (七)公示


  对拟引进人选在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海南区政府网、海南党建网、“先锋海南”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报请海南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办理引进手续。公示期内对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引进资格。


  (八)择岗安排


  拟引进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海南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委组织部、编办、区人社局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统筹进行分配,拟引进人员需自觉服从岗位调整及调换。


  四、引进待遇


  引进的人才列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待遇,须签订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985”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按照乌海市人才引进相关待遇落实。


  五、其他事项


  1.递补规则按照结构化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2.拟引进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须在整个引进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并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发布,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结果的,责任自负。


  3.人才引进工作由海南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在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4.拟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引进资格;


  5.本次引进不设具体报考岗位,根据成绩排名及考察结果录取,统一分配;


  6.本简章由海南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海南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人才引进工作期间,有关事宜将在海南区政府网、海南党建网、“先锋海南”微信公众号发布。


  政策咨询电话:0473- 4026163


  0473-4022551


  监督举报电话:0473-4021232


  附件1.2020年海南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登记表


  附件2.《海南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专业类别表》


  附件3.海南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