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选聘一般特聘专干公告

来源:光明新区民政局 2020-07-01 08:42:54
  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2020年7月公开选聘一般特聘专干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名一般特聘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条件
 
  (一)选聘岗位
 
  本次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公开选聘一般特聘专干1名,具体招录岗位详见附件1。
 
  (二)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名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符合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的最高年龄、工作经历年限、取得相关职称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0年7月15日。
 
  4.符合选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技能条件及其他要求,其中,报考专业参考《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6)填报。
 
  5.保守国家秘密。
 
  6.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考生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0年7月1日-7月15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者通过指定政务邮箱mzj@szgm.gov.cn进行报名,材料清单如下(扫描打包后以“岗位编号+姓名”为标题发送):
 
  1.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公开选聘一般特聘专干报名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证明;
 
  4.应聘人员报名信息采集表;
 
  5.计划生育承诺书(手写签名);
 
  6.无犯罪记录情况个人承诺书(手写签名);
 
  7.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
 
  (三)咨询电话
 
  光明区民政局办公室,0755-88214427 侯小姐、麦小姐。
 
  三、资格初审
 
  光明区民政局成立遴选委员会,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包括个人撰写的文字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核通过的,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考生在考试时提交报名所需的纸质相关材料;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予通知。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材料撰写”,考试时间暂定为2020年7月18日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情况,按照不低于选聘岗位拟聘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二)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被确定为面试人选的考生,根据通知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0年7月19日上午9:00,具体时间及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组成。其中,笔试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不足1:3比例的,综合成绩须达到75分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进入考察环节的考生,以电话或短信方式进行通知,未进入的不予通知。
 
  五、资格复审
 
  重点审查考生的学历、年龄、职业资格等,严防假学历、假年龄、假履历。体检合格的考生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体检
 
  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取得体检资格的考生,考生应自收到体检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选择国内任何一家三甲以上资质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七、公示
 
  经资格复审、考察及体检均合格,并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且未被提出异议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选,在光明区政府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确定为聘用人选,由我局安排劳务派遣机构与聘用人选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按区有关规定执行,并按选聘的岗位安排具体工作。
 
  九、其他事项
 
  (一)本选聘公告由光明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二)如考生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公示中有影响聘用情形的,不予聘用。
 
  (三)拟聘人选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30天内(从公示结束之日起算)未办理相关报到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出现(二)、(三)情形之一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并按规定完成递补程序。
 
  (五)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码及14天内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六)此次招考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光明区纪委监委机关,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630;光明区民政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4427;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5747。
 
  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
 
  2020年6月30日
 
  附件1: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公开选聘一般特聘专干岗位表.xls
 
  附件2: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公开选聘一般特聘专干报名表.doc
 
  附件3:应聘人员报名信息采集表.xlsx
 
  附件4: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doc
 
  附件5:无犯罪记录情况个人承诺书.doc
 
  附件6: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