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黑龙江佳木斯市特岗教师招聘通知

来源: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2020-06-28 17:02:49
  佳木斯市教育局关于黑龙江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通知


  各设岗县(市)教育局、各位考生:


  按照《黑龙江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通知》(黑教联〔2020〕17号)要求,现将我市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布信息及网站


  我省实施“特岗计划”的新闻宣传及信息发布的网站为:


  1.黑龙江省教育厅官网(http://www.hljedu.gov.cn)


  2.黑龙江省教育厅官微(ID:hljsjyt)


  3.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lzk.hl.cn)


  “特岗计划”实施县(市)教育局官网应同步发布相关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6月29日9:00—7月7日17:00。


  2.报名网址:http://sfyz.hljea.org.cn:7006/tgjs


  3.资格审查:6月30日—7月8日上午10:00。


  特岗教师招聘实施网上报名,考生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确保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如出现错报、漏报或与事实不符等,考生承担一切后果。


  三.考试程序(招考院负责)


  由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考试,考试考务联系电话0454-8635686


  1.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核通过后,7月20日9:00—25日8:00,由考生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2.组织笔试


  笔试时间:7月25日上午9:00—12:00。


  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或者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近期照片的有效身份证明,下同)和个人健康状况卡、龙江健康码“绿码”参加笔试。


  3.查询笔试成绩


  今年我省将从全省师范类院校选调专业教师实行网上评卷,8月5日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等信息。如对成绩有异议,请于8月7日11:00前联系报考地所属的市教育局,过期不予受理。


  四.现场资格审核(设岗县负责,下同。)


  由设岗县负责组织实施现场资格审核。


  审核时间:8月13日-14日。


  8月11日通过信息发布网站发布面试考核人选,同时发布参加面试考核的相关信息。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需到所报设岗县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须提交相应的申报材料:


  1.网上打印《黑龙江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登记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有效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4.两张二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


  5.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携带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6.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原始依据以及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如报考原籍所在县,需提供本人户籍,或者本人入学前原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服务期满的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等项目从教人员,须提供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或者出具的证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半年以上的志愿者须提供从教学校及其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证明或证书;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校的证明(相关未尽事宜按照《黑龙江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黑教联〔2018〕2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并提供相关材料)。


  7.个人健康状况卡、龙江健康码“绿码”。


  上述材料由资格审查部门审验后,原件退回本人,复印件装入其报考档案袋。


  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各设岗县(市)按照报考本县(市)相应学段、相应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补充面试人员。


  五.面试考核及体检


  面试考核及体检时间由各设岗县(市)自行确定,但需在8月20日前完成。


  面试考核结束后,各设岗县(市)要及时将考生的面试考核成绩告知其本人,同时将成绩登记在《招聘登记表》相应栏目内。


  各设岗县(市)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三项之和形成总分,按照设岗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体检结束后,各设岗县(市)负责将体检结果告知参加体检人员,并登记在《招聘登记表》的相应栏目内,同时录入招聘管理系统。


  六.拟定招聘人选


  体检结束后,各设岗县(市)按照体检合格人员初步拟定拟招聘人员名单。


  各设岗县(市)根据下达的设岗计划数、考生的总成绩、体检情况及调剂后的结果,提出本县(市)“特岗教师”拟聘人选名单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于8月24日-25日将本市“特岗教师”拟聘人选名单,连同拟聘人员《招聘登记表》一并上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定拟聘“特岗教师”人员名单,于8月28日前通过上述公布的信息发布网站,向社会公示。


  七.招聘纪律要求


  “特岗教师”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根据我省疫情防控情况,今年省级有关部门将不再派出巡视检查人员,由各地市招考委(或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巡视。同时,要加强视频巡视力度、设立监督电话等,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各地要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


  我省2020年“特岗计划”的实施工作,其他未尽事宜按照《黑龙江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黑教联〔2018〕2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监督投诉电话:


  佳木斯市教育局人事科


  0454-8615856


  各设岗县(市)教育局咨询电话

 

设岗县(市)

咨询电话

桦南县

0454-6222282

桦川县

0454-3839113

富锦市

0454-2339218

汤原县

0454-7612832

同江市

0454-2928690

抚远市

0454-2136282

 

 

  附件:1.《关于黑龙江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通知》(黑教联〔2020〕17号)


  2.《关于黑龙江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黑教联〔2018〕26号)


  3.关于黑龙江省特岗教师招聘的补充通知


  佳木斯市教育局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