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才引进2人简章

来源: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06-23 10:59:12

  乌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才引进简章


  乌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政府设置的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卫生检验检测和食品检验检测的完全公益类事业单位。核定编制为47名,现有高级专业人员15人,中级专业人员15人,初级专业人员和行政人员15人,其中硕士研究生4人。


  多年来,乌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秉承“团结协作、艰苦奋斗、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进取”的精神,在防控、处置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疫情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曾先后荣获全国消灭脊髓灰质炎工作先进集体、全区地方病防治先进集体、全区抗击非典先进集体、赴川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全区疾病预防控制先进集体、全区卫生应急规范疾控中心等荣誉称号,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打造“健康乌海”,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作出了贡献。


  乌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内蒙古医科大学、包头医学院教学实习基地,非常重视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检验检测人员的引进和培养,多年以来,中心按照《乌海市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积极引进人才,落实相关待遇,为中心的持续发展储备优秀人才。


  一、引进计划


  乌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计划引进预防医学专业、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人才2名。

 

序号

专业

学历

人数

1

预防医学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1名

2

卫生检验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1名


  二、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引进对象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医学院校毕业生。


  (二)引进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与引进岗位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4.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硕士研究生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三)下列人员不在引进范围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其他情形不得引进的人员。


  5.乌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卫计系统内在编在岗人员以及近5年内本市辞职或被辞退人员。


  三、相关待遇


  引进的人才列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待遇,须签订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按照乌海市引进优秀人才相关规定,享受“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50万购房补贴。”政策。


  四、引进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28日-2020年7月3日。


  2.报名地点:海勃湾区新华东街31号,乌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楼217房间。


  3.联系电话:0473—6993050。联系人:赵海燕。


  4.报名所需材料:报考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因疫情原因未及时发毕业证、学位证的由所在学校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原件、复印件、两张2寸(免冠)彩照等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5.报考人员须现场按要求填写《乌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报考人员须完整、准确填写本人就读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毕业证书编号)。否则,不予审查通过。


  6.报考人员须用有效身份证(二代)报名,且报名与参加考核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具体考核方式,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报考人员须对填报信息及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有其他严重失信行为的,取消其考核及引进资格。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工作在报名现场进行,由用市疾控中心组成资格审核组,负责资格审核具体事宜,通过资格审核的发放《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


  市疾控中心抽取专家组成面试考核组现场提问,现场打分。面试的时间、地点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报名人员候测期间需随时保持通信畅通。


  (四)体检和考核


  1.体检。体检工作由市疾控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拟引进人员,取消其引进资格。


  2.考核


  考核工作由市疾控中心具体组织实施。被考核人弃权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对其引进。


  (五)公示和入职办理


  1.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乌海市卫健委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日。举报者应实名举报并提供证据。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办理引进手续。


  ①拟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引进资格;


  ②在本次引进通知下发前被新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列编招聘),取消其引进资格;


  ③取消引进资格的拟引进人员将通知相关部门计入个人信用记录。


  2.拟引进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引进人才待遇,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和监督


  2020年乌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市人社局监督举报电话:0473-3158049


  市卫健委监督举报电话:0473-3998101


  六、其他事宜


  人才引进工作期间,有关事宜将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wuhai.gov.cn/)、乌海市卫生健康委(http://wjw.wuhai.gov.cn/)发布。公告由乌海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附件:乌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doc


  乌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