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徽宣城泾县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34人公告

来源:泾县人民政府 2020-06-23 10:31:54

  2020年度泾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为做好2020年度安徽省泾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3〕10号)、《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号)和《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安徽省2020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33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现就2020年度泾县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一)2020年度泾县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共34名(见附件1:2020年度泾县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计划岗位信息)。


  (二)本次招聘公告及岗位计划信息通过以下网站发布:


  1.泾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jx.gov.cn/)公示公告栏;


  2.泾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jx.gov.cn/)→政务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和民生领域→教育信息→义务教育http://www.ahjx.gov.cn/OpennessContent/showList/336/27020100/page_1.html#code;


  3.泾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jx.gov.cn/)→政务公开→人事信息→招聘(招录)信息http://www.ahjx.gov.cn/OpennessContent/showList/336/14020000/page_1.html#code。


  (三)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网站(泾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jx.gov.cn/)→政务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和民生领域→教育信息→义务教育http://www.ahjx.gov.cn/OpennessContent/showList/336/27020100/page_1.html#code)发布。


  (四)在2020年度泾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上述范围的高校毕业生在报考要求具备教师资格的岗位时,可以依据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先上岗、再考证”。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能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新任教师公开招聘,但应当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5周岁以下”为“1984年6月29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及代码均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等进行设置,考生所学专业如不属于上述专业目录,可以参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相关新旧专业对照表进行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http://jszp.ahzsks.cn,以下简称‘教师考试网’)”。报名时间为6月29日8:00-7月3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教师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网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县教体局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7月4日12:00前完成。


  2.报考人员报名后至7月4日12:00前可登录“教师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7月3日18:00-21:00,数据维护,考生禁止登录)。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在7月4日12:00前可重新选岗。


  (三)报名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陆“教师考试网”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平台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4日23: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2.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


  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8月6-7日,受理并后台录入贫困生减免笔试费用。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4.资格审查并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仅对已成功报名缴费且被取消岗位的)可在7月17日8:00-12:00进行一次改报,逾期不再受理。7月18日12:00前,改报人员网上资格审核截止。


  (四)统一笔试


  2020年度泾县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统一笔试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


  笔试范围以安徽省教育厅统一发布的《安徽省2020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大纲》(见附件2)为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0年8月8日上午9:00—11:30《学科专业知识》,下午14:00—16:00《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宣城市,详见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5日8:00-8月7日18:00登录“教师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合成笔试成绩。设定合成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8月2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教师考试网”查询个人统考笔试成绩。


  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8月10日携带相关证书到泾县教体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563-5023490)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和证书复印件备查,在网站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合成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分学段、学科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拟参加专业测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2:1确定;如达不到以上比例,则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选。


  (五)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由县教体局、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该名单在公告中公布的网站(泾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jx.gov.cn/)→政务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和民生领域→教育信息→义务教育http://www.ahjx.gov.cn/OpennessContent/showList/336/27020100/page_1.html#code)发布。


  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对“先上岗、再考证”的高校毕业生,需书面承诺“本人在试用期内取得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如试用期内未取得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同意被取消聘用资格。”


  (6)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网址:http://ntce.neea.edu.cn/))。需书面承诺“本人在试用期内取得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如试用期内未取得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同意被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网站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即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该岗位专业测试人选不再递补。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减免条件同笔试费)。


  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届时请考生关注网站(泾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jx.gov.cn/)→政务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和民生领域→教育信息→义务教育http://www.ahjx.gov.cn/OpennessContent/showList/336/27020100/page_1.html#code)发布的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要保持电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六)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泾县人社局会同教体局组织实施。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及具体测试方案等事项,在专业测试工作开展前在公告中公布的网站(泾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jx.gov.cn/)→政务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和民生领域→教育信息→义务教育http://www.ahjx.gov.cn/OpennessContent/showList/336/27020100/page_1.html#code)发布。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撰写教案、无生上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1.2×60%+专业测试成绩×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七)体检与考察


  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由县人社局、教体局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须有县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按照规定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报批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按照高分优先择岗的原则,通过选岗明确聘用人员具体任教学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其中聘用合同中需明确规定在本县服务期不低于5年。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泾县教体局、泾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2020年度泾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通过公布的网站(泾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jx.gov.cn/)→政务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和民生领域→教育信息→义务教育http://www.ahjx.gov.cn/OpennessContent/showList/336/27020100/page_1.html#code)查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教育、人社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资格审查相关事宜咨询电话:


  0563-5023490(泾县教体局)、0563-5102637(泾县人社局)


  报名技术问题及考务咨询电话:


  0551-63609533(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监督电话:


  0563-5102890(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0563-5102535(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2020年度安徽省泾县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


  附件2.《安徽省2020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大纲》


  附件3.2020年度安徽省泾县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岗位条件设置参考的专业目录


  泾县教育体育局     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