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内蒙古乌兰察布化德县苏木乡镇卫生院招聘专技人员36人简章

来源: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2020-06-21 10:30:40
  化德县2020年苏木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为做好2020年全县苏木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按照自治区卫健委、自治区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旗县苏木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卫人发〔2020〕12号)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聘用36人。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详见《化德县2020年苏木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名称依据教育部1997、2012、2015、2020年颁布的高校研究生、本科、专科目录设置。招聘专业审查以应聘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上标注的专业进行审查,不允许应聘人员以第二学位报考。
 
  (三)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以下简称“项目人员”)可以参加本次招聘。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5.岗位任职条件
 
  (1)应聘临床医学专业人员为往届或2020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国家统招临床医学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且2019年12月31日前为内蒙古化德县户籍或入学前为内蒙古化德县户籍。
 
  (2)应聘康复治疗技术专业人员为往届或2020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国家统招康复治疗技术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应聘护理专业人员为往届或2020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国家统招护理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且2019年12月31日前为内蒙古化德县户籍或入学前为内蒙古化德县户籍。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2020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8.“项目人员”应聘时须为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考察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
 
  9.“项目人员”户籍要求:具有乌兰察布市户籍且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人员和非乌兰察布市户籍在乌兰察布市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人员。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乌兰察布市范围内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读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
 
  5.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须提前下载打印并填写《化德县2020年苏木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前往指定地点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6月23日9:00—6月24日17:30 。
 
  报名地点:化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8楼西会议室。
 
  应聘人员须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报名,且报名与参加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现场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并提交《报名登记表》,并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5张(一寸蓝底,照片模糊者,审查不予通过)。报考者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4.应聘人员在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在《报名登记表》签字确认。
 
  5.应聘人员须对报名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6.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在报名表上“是否服从调剂”栏中填写是否服从调剂。不填写是否服从调剂者视为不服从调剂。
 
  (二)资格审查
 
  1.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和报名同步进行。
 
  2.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携带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三份);
 
  (3)护士资格证和执业证、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康复治疗技术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三份);
 
  (4)专科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三份),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三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报考人员对《岗位设置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向化德县卫健委人事部门咨询。咨询电话:0474-7917694。
 
  四、笔试、面试及成绩计算
 
  (一)如报考人数大于岗位招聘人数,进行笔试、面试;若报考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以所报名专业基本知识为主。
 
  根据相关规定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
 
  3.按照笔试占70%,面试占3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招聘人员的总成绩,考试成绩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入考察体检人选,进入考察体检人选等于岗位招聘人数。临床医学、康复治理技术专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本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康复医学治疗资格证书》的优先入选;如都有或都没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康复医学治疗资格证书》的按笔试成绩高的入选。护理专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本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按笔试成绩高的入选。
 
  5.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在化德县政府网站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一)考察。化德县卫健委负责报考人员的考察工作。对进入考察人员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通过审阅拟聘人员档案材料和了解现实表现等方式,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体检由化德县卫健委组织,在化德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在县政府网上公布。应聘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被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造成岗位缺额的,按该岗位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聘用和调剂
 
  (一)公示和聘用
 
  1.化德县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以及体检结果决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拟聘用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一经办理聘用手续后,5年内不准调动工作或参加其它机关事业单位的考录聘用。
 
  4.聘用人员在发出聘用通知后不报到、不签定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造成空缺的岗位不再调剂。
 
  5.化德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护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工作由化德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护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按照《岗位设置表》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聘用工作结束后,化德县卫健委须将聘用人员名单上报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调剂
 
  1.本次招聘对于不同单位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出现缺额时,可从参加笔试、面试并在报考志愿“服从调剂”的应聘人员中进行调剂。
 
  2.对需要调剂的拟聘人员,按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重新排序。由拟聘人员重新自主选择有空缺的单位,取笔试、面试总成绩高的。对于调剂临床医学、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同一岗位成绩并列的,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康复医学治疗资格证书》的优先入选;如都有或都没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康复医学治疗资格证书》的按笔试成绩高的入选。调剂护理专业人选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的入选。被调剂人员只允许调剂一次。
 
  3.需要调剂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参加调剂。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调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由此造成的缺额不再调剂。
 
  七、其他事项
 
  (一)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两年内不允许参加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成立化德县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递补和调剂等工作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等环节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四)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化德县县政府网上发布,请予关注。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对需要通知的个人事项,将根据考生所留电话号码通知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本次招聘在化德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护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招聘工作中如遇特殊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简章由化德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4--7917694
 
  监督电话:0474--7904790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件1.《化德县2020年苏木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
 
  附件2.《化德县2020年苏木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化德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
 
  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