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市司法局遴选公告

来源:渭南市人民政府 2020-06-18 15:46:36
   渭南市司法局关于遴选市政府立法专家库成员的公告

 

 为了更好的做好我市政府立法工作,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充分发挥专家在市政府立法工作中的作用,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市政府立法专家库成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高等院校、法院及律师事务所中从事法律教学、法律政策理论研究、法律服务的专家学者和法律实务工作者。


  二、遴选资格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二)应当为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的教学、科研人员或者其他领域的实际工作者,应当在其从事的工作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造诣、学术声望或者丰富实践经验,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技术水平;


  (三)熟悉政府立法领域法律法规政策及政府法制工作,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四)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热心参与市政府立法工作;


  (五)年龄原则上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向社会发布《遴选公告》,接受个人报名或向有关高等院校、法院、律师协会等单位发函邀请,接受单位推荐。


  (二)报名方式。登录渭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渭南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下载《渭南市人民政府立法专家库人员报名表》,如实、准确填写,粘贴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并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履历、职称证书和能够证实其符合入选条件的其他资料、证书、研究成果等复印件。单位推荐者,除提供上述资料,由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6日至6月30日,请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报名材料一式两份递交(渭南市民综合服务中心主楼412室)或邮寄至渭南市司法局立法与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科(渭南市车雷街69号渭南市司法局;邮编:714000)。


  (三)初审。渭南市司法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专业领域的权威、影响以及个人的职业操守,并考虑参加工作的便利性、年龄结构、专业和行业比例等因素,提出拟入库人员名单。


  (四)公示聘任。渭南市司法局通过渭南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渭南市司法局网站将拟入选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渭南市司法局将提出立法专家库成员人选建议,经渭南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聘任。


  四、其他事宜


  (一)专家库人选的遴选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确保公平公正。报名者要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


  (二)专家库成员实行聘期制,原则上每三年组织一次评选和更新复核工作。


  (三)入选的专家参与政府立法相关工作,参照相关财务规定给予相应报酬。


  (联系人:牛文姣 联系电话:0913-2109031)


  附件:


  渭南市人民政府立法专家库人员报名表.docx


  渭南市司法局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