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省化工地质勘查院招聘15人公告

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06-16 16:54:54

  四川省化工地质勘查院关于2020年度考核招聘地勘水文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地勘水文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函〔2016〕530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四川省化工地质勘查院拟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地勘水文专业技术工作人员15名。现将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四川省化工地质勘查院

全额拨款

事业单位

四川省彭州市体育场西街196

为国民经济建设,发展需要提供各项地质调查服务。承担矿产资源地质调查评价、勘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地球物理勘查;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程测量;地质测绘、勘探工程;岩石矿物土壤水质分析、鉴定测试;数字化绘图。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范围内,招聘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完全符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地勘水文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函〔2016〕530号)、《四川省化工地质勘查院2020年度考核招聘地勘水文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适应艰苦的野外工作,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应聘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15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考核招聘方式


  1. 联系方式:参加应聘者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联系方式:电话028-83885729  邮箱scshgdzkcy@163.com


  2.考核方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综合面试的方式,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拟聘人员。


  五、招聘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31日止。


  六、体检


  通过考核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七、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


  八、审核确认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将相关拟聘材料报主管部门审核,待审核确认之后,按程序办理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岗位聘用、核定工资等手续。


  附件:四川省化工地质勘查院2020年度考核招聘地勘水文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