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政法大学招聘博士研究生59人公告

来源:甘肃政法大学人事处 2020-06-15 09:43:10
  甘肃政法大学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二)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经学校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5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2.往届毕业生年龄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个别条件突出的人员可适度放宽年龄限制;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


  报名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截止,报名采取邮件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邮件报名的应聘人员,将本人简历投递至招聘学院报名邮箱(具体见岗位列表)。


  2.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往届毕业生须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个人简历,有工作单位的要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应届毕业生携带“身份证”和现就读院校证明(要证明应聘人员的学籍、学历、所学专业、专业方向及毕业证、学位证预计取得时间)及个人简历至招聘学院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0年6月至12月。


  1.资格初审。由招聘学院组织实施,并将资格初审结果及考核时间、地点、方式采取电话告知或当面告知的方式通知考生。


  2.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在参加面试考核前至招聘学院进行资格复审。往届毕业生须持“毕业证”、“学位证”、纸质简历,应届毕业生持所在院校就读证明及纸质简历,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考核


  考核时间为2020年6月至12月。


  考核由招聘学院组织实施,采取试讲、答辩或实践操作等方式进行,要求对应聘人员学术背景、科研成果、教学能力和岗位胜任能力等考核指标进行量化、打分评判。


  五、体检、考察与公示


  1.体检。体检在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由招聘学院组成两人以上考察小组,采取调阅档案、个别谈话、实地考察等方式,对应聘人员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3.公示。学校将考核通过、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审批、备案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学校将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学校将审批结果报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


  七、聘用


  对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学校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等手续。


  八、引进待遇


  1.占用学校事业编制。


  2.生活补贴。法学、证据科学、工商管理等3个省级一流学科中全职引进的博士给予50万工作生活补贴;公安学、公共管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网络空间(信息)安全、新闻传播学等6个校级一流学科中全职引进的博士给予30万工作生活补贴;其他学科中全职引进的博士分别给予10万工作生活补贴;学术骨干、海归博士另提供10万生活补贴。


  上述生活补贴不含《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落实办法》中住房补贴20万,《办法》中规定的住房补贴按财政实际拨款全额发放本人。


  3.博士定职。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获得博士学位前工作年限折半计算),可直接定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科研启动经费。对全职引进博士提供10万科研启动费。


  5.住房待遇。可自愿购买学校提供的90㎡左右教职工公寓(仅享有使用权)住房一套。


  6.工资待遇。除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外,享受学校校内绩效工资及福利。


  7.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来校报到后,凭票据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和体检费。


  九、其他事项


  1.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公开招聘博士考核工作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学校纪委反映。


  学校人事处咨询电话:0931-7601469


  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931-7602811


  附件:甘肃政法大学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列表(二)


  甘肃政法大学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