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乐亭县公益性岗位招聘229人公告

来源:乐亭县人民政府 2020-06-12 10:33:18
  乐亭县2020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县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乐人社字[2020]37号)精神,结合各单位用工需求情况,拟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帮扶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原国有集体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经我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大龄失业人员中(截至2020年6月30日,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以身份证年龄为准)的下列人员:
 
  1、未享受过用人单位吸纳(含公益性岗位)扶持政策的;
 
  2、享受过用人单位吸纳(含公益性岗位)扶持政策未满3年且剩余年限1年以上的;
 
  3、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3年期满后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安置次数不超过2次,累计年限不超过6年。
 
  (二)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无劳动争议,至少能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招用后能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截至报名之日,以下人员不在公益性岗位招聘范围:
 
  1.已经领取营业执照正在自主创业人员(包括在企业任职董事、监事及股东的人员);
 
  2.已经享受企业吸纳社保补贴3年期满人员;
 
  3.已经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超过5年(不含5年)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拟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29人,详见《公益性岗位招聘职位表》(附表1)。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2020年6月15日- 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本人到县人力资源市场现场报名,填写《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附表2),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有学历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核实比对,经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
 
  (三)确定拟录用人选。根据所报岗位,通过摇号方式确定录用人选;通过摇号未被录用的可调剂至其他岗位;不服从调剂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机会。
 
  (四)体检。被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录用。对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
 
  对报名人员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各招聘环节的,取消录取资格。
 
  涉及招聘环节需要公示的信息在乐亭县人民政府网站、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布,请各位报名者关注。
 
  四、上岗待遇及人员管理
 
  公益性岗位录用人员上岗时间为2020年7月。用人单位为录用人员按月发放工资,月工资执行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为录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以本人初次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录用人员需与录用单位每年签订一次聘用合同,扶持政策期满终止聘用合同,退出公益性岗位。按身份证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退出公益性岗位。
 
  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录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被录用人员的日常考核、管理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执行。
 
  上级有关公益性岗位政策变化时按新政策执行。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特别提醒:疫情期间,请做好个人防护;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报名咨询电话:4627161  4627151
 
  附:
 
  1、《公益性岗位招聘职位表》
 
  2、《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
 
  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