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深圳市南山区公办中小学招聘教师325人公告

来源:南山教育在线 2020-06-10 09:55:31
  深圳市南山区公办中小学2020年6月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补充工作人员,深圳市南山区公办中小学2020年6月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总计256岗325人,具体报名地点及岗位详见《深圳市南山区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 招聘对象
 
  1.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如因受疫情影响延迟毕业的可延至2020年12月31日)。
 
  2.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报考。
 
  3.符合择业期政策的毕业生(《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或已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此类人员考试入围的,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就业报到证。留学归国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考学历
 
  考生均须通过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
 
  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3.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参考《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
 
  (2)所学专业必须与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学历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3)考生具有2个毕业证书和2个学位证书(4本证书),任一学位的专业均可报考。辅修的专业无法取得教育部验证,也没有单独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则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4.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最高年龄限制为40岁以下(即1979年6月20日之后出生)。
 
  5.职业资格
 
  报考者须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未取得的考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先报名,但需承诺于试用期满之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失信惩戒对象;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已参加深圳市南山区教育系统2019年秋季招聘且已入围体检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线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6月20日9:00至6月23日18:00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按照公告要求,提前下载《报名表》(附件3),按照要求完成线上报名及材料上传工作。
 
  线上报名链接:https://nanshan.wjx.cn/jq/77574947.aspx。
 
  (三)须报名上传的材料
 
  1.基本材料(应提供清晰的扫描件报名上传)。
 
  (1)报名表电子版(附件3,需贴电子照片)。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页后上传)。
 
  (3)落款时间为2019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如院校尚未统一发放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则由学院出具考生应届身份的证明并盖章同时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的章代替。(2019年9月1日以前毕业或境外学历可直接提供学历学位证)
 
  (4)成绩单(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
 
  (5)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者,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6)其他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书等)。
 
  (7)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交《深圳市南山区公办中小学2020年6月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未取得教师资格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4)
 
  (8)当前学历所获得的最高荣誉证书材料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本公告所有岗位均要求考生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如小学岗位,要求具备小学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初中或中学岗位,要求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职高或高中岗位,要求具备中职或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的,报名时需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3)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报名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4)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四)报名注意事项
 
  1. 考生在深圳市、区公办中小学2020年6月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中限报一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报名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考生报名应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回避制度的相关要求。
 
  5.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查结果为准。
 
  (一)审查时间:2020年6月24至6月29日
 
  (二)审查办法
 
  招考单位综合报名考生情况进行预评分,评分标准为:学历、学位、专业、学习成绩等占50%,职位所需其他条件(如在校表现、实习表现等其他综合素质表现)占50%。根据预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按各岗位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不足拟聘人数3倍的,按实际符合要求的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名单。
 
  四、面试
 
  (一)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山教育在线-通知公告栏目公布,将于6月30日16:00后公布名单。
 
  (二)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形式
 
  面试时间:2020年7月4日至7月5日
 
  面试地点:本次面试将安排在深圳市进行,具体面试的相关信息请留意官方公告。
 
  面试准备材料:
 
  1.面试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考生须通过微信搜索“深i您-自主申报”小程序,根据实际情况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深方式等情况。持“深i您”等电子健康码绿码且当日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参加线下考试。如“深i您”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或体温≥37.3℃,不得参加考试。
 
  (三)面试合格线及成绩公布:面试合格线为60分,在考生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考生本人面试成绩。
 
  (四)成绩公布及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考生将按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者,将根据预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名单将在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之内网上公布,公布网址:南山教育在线-通知公告栏目。
 
  五、考察、体检和公示
 
  (一)体检
 
  体检在深圳进行,由南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相关事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经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南山教育在线公示7天。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且获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者,按规定办理入职和聘用手续;所聘人员按深圳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1年内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试用期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对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拟聘人员,可与拟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它事项
 
  (一)经公开招聘进入我市事业单位在编的工作人员,实行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和职业年金相关制度。
 
  (二)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六)招考查询网址如下
 
  南山教育在线:http://www.szns.edu.cn
 
  线上报名链接:https://nanshan.wjx.cn/jq/77574947.aspx
 
  联系电话:0755-26486381,26480211。
 
  (七)本公告由南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
 
  2020年6月9日
 
  附件:
 
  附件1:深圳市南山区公办中小学2020年6月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xls
 
  附件3:深圳市南山区公办中小学2020年6月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4:深圳市南山区公办中小学2020年6月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未取得教师资格报考人员承诺书.docx
 

  附件5:其他事项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