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荆州沙市区城乡事业单位招聘13人公告

来源:沙市区人民政府 2020-06-05 14:00:48
  沙市区2020年度公开招聘城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切实优化我区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精神,根据我区实际,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城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沙市区公开招聘工作地在乡镇的事业单位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沙市区公开招聘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2)。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1、城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要求具备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


  2、工作地在乡镇的招聘岗位要求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荆州市户籍(含就读高校时户籍转出地为荆州市的高校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最低服务年限五年;


  3、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所列专业遵从专业大类,具体参照《2019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附件3)。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7)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现役军人;


  (9)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0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0年7月31日前毕业的人员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报考);


  (10)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的其他情形;


  (11)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三、招聘程序


  城区事业单位岗位、工作地在乡镇的事业单位岗位直接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从2020年6月8日9:00起至6月12日17:30截止。报名人员可登陆荆州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报名时认真填写《诚信承诺书》,注册个人信息后提交申请,并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不上传照片将不予审核)。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所需登记表可在荆州人事考试网下载。


  (二)资格审查。沙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要求在网上审核报名人员提交的各项资格条件,结果在沙市区人民政府网查询。


  (三)面试


  面试方式采用专业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工作地在乡镇的岗位,招聘岗位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1:10的岗位直接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招聘岗位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或超过1:10的岗位,需加试专业能力测试,根据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人选并将专业测试成绩计入面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中专业能力测试占40%,结构化面试占60%。


  招聘岗位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计划。


  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形式详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可登陆沙市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面试公告在面试开考前至少7天发布。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面试总成绩相同,按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若结构化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成绩相同的考生加试面试。


  2、体检的组织。体检工作由沙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必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3、体检人员的递补。体检不合格的,依据该岗位人员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面试总成绩相同,按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选;若结构化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成绩相同的考生加试面试;若没有人员递补,取消该岗位的人员招聘计划。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调阅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对于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报沙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取消其招聘资格,并依据报考该岗位人员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面试总成绩相同,按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结构化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成绩相同的考生加试面试。


  (六)公示和录用


  1、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及公示


  各招聘单位应根据岗位要求,经主管部门审核,对考试、体检、考核都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报沙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在沙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的问题的,经沙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取消聘用资格。


  2、岗前培训


  沙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要求,委托有关部门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基本政治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和公职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服务理念素养等基础知识的上岗前培训。


  3、聘用


  沙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报批材料和拟聘用人员上岗前培训情况审核同意后,由招聘单位填写《沙市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按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通过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岗位管理。并按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和社会保险。


  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由沙市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具体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和未尽事宜均在沙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由沙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16-8201607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716-8278229


  监督电话:0716-12380


  附件1:《沙市区公开招聘工作地在乡镇的事业单位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2:《沙市区公开招聘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3:《201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


  沙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