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市第四人民医院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专项招聘8人公告

来源:衡水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0-06-04 10:19:03
  衡水市第四人民医院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专项招聘方案
 
  根据河北省冀政传〔2020〕3号、冀防领办〔2020〕69号及衡水市衡人社字〔2020〕43号文件要求,现就开辟招聘绿色通道,对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且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编外医务人员实施专项招聘,录用人员经审批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现就具体招聘工作特制订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拟招聘在编医务人员8名。
 
  二、报名条件
 
  (一)我院援鄂医疗队员或在衡水市定点医院隔离病区工作过的编外人员。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一)招聘岗位:临床岗1人,护理岗7人。
 
  (二)报名时间:2020年6月4日。
 
  (三)报名方式及地点: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为衡水市第四人民医院人事处。
 
  (四)报名资料
 
  1.衡水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报名表3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份;
 
  3.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 3张;
 
  4.毕业证、学位证(全日制本科需提供)、执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复印件各3份;
 
  5.援鄂或援市三院隔离病区工作的证明。
 
  (五)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组织考察的方式。
 
  (一)成立考察工作小组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提交材料进行应聘资格条件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组织考察环节。
 
  (三)组织考察:一是通过审查档案资料等方式考察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日常工作表现;二是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具体表现。
 
  (四)考察结果运用:考察工作小组经过认真考察后,撰写考察报告,全面反映考察对象各方面表现,研究提出是否聘用的考察结论,并由考察工作小组全体成员签名、单位盖章后报区卫健局、区人社局审核备案。
 
  (五)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由医院体检科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确定。
 
  (六)公示及办理入编手续。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区政府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经区卫健局审核、区人社局批准,报区编办办理入编手续。
 
  五、招聘人员待遇
 
  拟聘用人员经报批后纳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按照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纪律要求
 
  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把握政策标准,把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传达至在疫情防控一线战斗过的医务人员,确保不丢不漏一人,确保不随意扩大范围,切实把专项招聘工作做实做好。
 
  二〇二〇年六月四日
 
  附件1.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专项招聘岗位表.docx
 

  附件2.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专项招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