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北师范大学硕士学历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招聘46人公告

来源: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0-06-04 10:03:30
  河北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学历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招聘公告
 
  一、学校简介
 
  河北师范大学具有一百一十八年的发展历史和光荣的办学传统,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河北省“双一流”建设一层次高校。现设专业学院23个,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2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4个;本科专业95个。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河北省“双一流”建设学科7个,省高校国家重点学科培育项目1个,省高校强势特色学科4个,省高校重点学科14个,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8个。现有中科院院士1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获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2人。
 
  热忱欢迎广大海内外英才加盟我校。
 
  (我校曾于1月份发布辅导员、教学科研和管理教辅岗位招聘公告,因疫情影响,我校对硕士学历岗位公开招聘工作进行了推迟,现将公告进行更新,硕士学历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招聘工作以该公告为准。)
 
  二、招聘计划
 
  2020年计划招聘硕士人员45人,其中辅导员38人、管理教辅岗位7人,另有博士学历本科生辅导员1人。具体招聘计划和要求详见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学历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招聘计划。
 
  三、招聘对象
 
  一般面向国家重点大学(科研院所)优秀硕士、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海外英才。具体要求如下:
 
  1、年龄要求:
 
  1)应届毕业生:不超过28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2)有相应岗位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不超过35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其中:1) 应届毕业生:要求为2020年应届毕业生,或至2020年6月30日仍在择业期内,能与河北师范大学签订就业协议书,原则上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报到单位为河北师范大学),因疫情影响推迟派发报到证的,可视情况适当延长报到时间。2) 有相应岗位工作经验者:原则上2020年7月31日前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正式来我校全职工作。
 
  2、学历要求:
 
  硕士学历应聘人员要求:初始学历(高考后第一学历)或最高学历毕业于国家批准的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或具有博士点的国/境外名校),并取得相应学位;初始学历(高考后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均为统招全日制;初始学历为全日制本科,硕士学历的学习时间须为2年及以上并取得相应学位。
 
  3、英语水平:达到国家英语四级合格分数线及以上(其他语种达到同等水平),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或有1年及以上留学经历的毕业生可不用提供国家外语考试成绩证明。
 
  4、政治面貌及学生干部经历要求:应聘辅导员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并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
 
  主要学生干部主要包含:班级中班委委员、党支部委员、团支部委员;学院或学校团委、学生会(社联)部长及以上职位等。
 
  已有三年及以上辅导员工作经历者可不用提供主要学生干部证明。
 
  5、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学历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招聘计划。
 
  6、不得应聘的情况:受过党纪行政处分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报名应聘
 
  (一)报名方式
 
  请所有应聘者登录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hebtu.edu.cn/),点击网页右下角“教师招聘管理系统”,注册、登录,按要求填写有关应聘资料,进行岗位申请。可参阅附件5-河北师范大学教师招聘系统使用说明)。若之前已进行过线上报名的,且报考志愿无变化的,本次不再进行重复报名。
 
  通过“教师招聘管理系统”报名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认真考虑并选择报考岗位,该报考岗位应与个人填报的“河北师范大学招聘报名表”表中第一志愿岗位一致。
 
  (二)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需同时将报名材料和佐证材料扫描件按要求依次排序并打包发送指定报名邮箱rcb@hebtu.edu.cn。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河北师范大学硕士学历相关岗位提交材料说明。如未提交电子材料或所提交电子材料不全,相关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9日。若之前已提交过纸质版报名材料,且报考志愿无变化的,可不用提交报名材料电子版。
 
  填报附件3-河北师范大学招聘报名表时,应聘人员每人限报3个岗位,原则上,学校将按第一志愿岗位进行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录用。如遇特殊情况(如:应聘者第一志愿不符合岗位要求等),学校会根据应聘者的本身条件,按其第二岗位或第三岗位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考察。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自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资格审查
 
  学校首先根据各招聘岗位的要求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考察面试阶段。
 
  招聘面试考察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将通过河北师范大学官方网站、人事处网站等媒介进行通知,请各位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学校官网、人事处官网。
 
  六、面试考察
 
  硕士学历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将于6月下旬-7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学校发布公告为准)进行公开招聘工作。具体安排请关注河北师范大学官网和人事处官网。
 
  七、需说明的事项
 
  1. 我校本次招聘的毕业生,硕士学历人员纳入人员总量控制管理,人事、组织关系和相关待遇将按照河北省人社厅和河北师范大学有关规定执行;博士学历人员办理入编,享受博士学位青年学者的相关标准待遇。
 
  2.报名材料提交或填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应聘者要保证所提交各项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自然取消其应聘资格。
 
  3.对已经确定为招聘对象的人选,未按时报到或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在校期间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纪律处分者;未按时报到或报到时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者,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4.我校教职工(含各附属单位职工)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有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情形的,请主动向人事处报备,其中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还需另向组织部报备,人事处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报学校纪检委(监察处)备案。
 
  符合报备范围的我校教职工须在相关应聘人员应聘报名后5日内主动报备,并填写附件6-河北师范大学本校教职工报备表,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5.本招聘方案由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人:张老师祝老师
 
  联系电话:0311-80789111;80789895
 
  通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050024
 
  河北师范大学
 
  2020年6月3日
 
  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学历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招聘计划.xlsx
 
  附件2:河北师范大学硕士学历相关岗位提交材料说明.doc
 
  附件3:河北师范大学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4:河北师范大学招聘报名汇总表.xls
 
  附件5:河北师范大学教师招聘系统使用说明.doc
 

  附件6:河北师范大学本校教职工报备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