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内蒙古乌海乌达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150人简章

来源:乌达区人民政府 2020-06-02 14:47:41

  2020年乌达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简章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增强对优秀人才的政治引领和团结凝聚,经乌达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拟引进一批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各类急需紧缺高素质、高学历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乌达区事业单位(不定岗)计划引进150名,具体要求详见《2020年乌达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目录》。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1.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2日以后出生);


  2.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同等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2日以后出生);


  3. 国内世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2日以后出生);


  4.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外普通高等院校的乌海籍或在乌达区服务基层的项目人员(含区人社局招录的同工同酬人员)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包含三本院校、专升本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民办(独立)学院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2日以后出生);


  5. 非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非乌海户籍(不包含三本院校、专升本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民办(独立)学院毕业生),限2020年应届毕业生。


  备注:凡是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超过3年的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以“项目人员”的身份报考。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二)引进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理想信念坚定,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不良职业道德记录;


  3. 学习成绩优良,有志于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2020年6月前服务期满且在乌达区服务基层的项目人员优先录用;


  6. 具有符合人才引进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条件;


  7. 拟引进人员报名前须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发放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三)下列人员不在引进范围


  1. 乌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以及近5年内本市辞职或被辞退人员;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有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人员,曾因吸毒被管制人员;


  3. 现役军人;


  4. 其他情形不得引进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6月2日9:00至6月8日17:00


  审核时间:2020年6月2日9:00至6月10日17:00


  凡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人员,请登录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115.28.230.52:8003)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每人限报此次乌达区各类人才引进岗位(专业)一个,不得重复申报。所填信息要真实准确。考生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因填报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误填信息,不能提供相关材料原件而出现影响报名、资格审核、考核、引进等情况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乌达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及时反馈审核意见。考生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须在整个引进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结果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核


  报名时,同步上传以下材料,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相关材料视为放弃进入下一环节。


  1. 《2020年乌达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审核登记表》;


  2. 本人身份证,各学习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发放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在线验证报告);


  3. 《乌达区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下载后须手签并按指纹再上传);


  4. 荣誉奖励证书、中共党员证明、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等资料;


  5. 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应携带由就读学校出具的院系、学制、专业、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及学生证;


  6. 已就业的往届毕业生,需有现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2020年乌达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的证明》;


  7. 乌海籍考生须提供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或户籍证明。


  报考人员需保证上传资料真实有效,要求上传时图片清晰、辨识度高。对拟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试用期内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请进群,方便后续通知工作。


  (1)类别1—类别4进入QQ群1:903531613


  (2)类别5—类别9进入QQ群2:1064193269


  (3)类别10—类别11进入QQ群3:561147143


  (4)类别12—类别14进入QQ群4:200525446


  (三)筛选确定进入考核范围人员


  报名结束后,根据通过资格审核人员的学历、毕业院校、所获荣誉奖励、是否为中共党员、是否为乌海籍等情况,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考核范围人员。同一专业类别通过资格审核人员未达到1∶5比例的,直接进入考核。


  筛选赋分规则:


  1.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各类院校均为6分);


  2.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及“985”院校4分、“211”院校3分、普通本科院校2分);


  3. 全日制本科生(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及“985”院校3分、“211”院校2分、普通本科院校1分);


  4. 硕士研究生的本科阶段院校是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及“985”院校的加1.5分,本科阶段院校是“211”院校的加0.5分;


  5. 具有双学位的加0.5分;


  6. QS世界排名前1000名的境外院校相当于国内“211”院校,其他境外院校相当于国内普通本科院校;


  7. 同等学历、院校的考生,乌海籍和乌达区项目人员优先;如出现并列情况,综合考量考生在校期间获得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和院(系)级各种荣誉奖励、是否为中共党员、是否为乌达区服务基层的项目人员等条件进行排序,排序顺序为国家级荣誉奖励优先于省级荣誉奖励,优先于校级荣誉奖励,优先于中共党员,优先于院(系)级荣誉奖励。


  筛选确定进入考核范围人员后,将在乌达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未进入考核范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核


  考核分专业类别进行,采取测评、实际操作、结构化面试等方式,或多种方式相结合,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现场应变、岗位适应能力等。同一专业类别考生通过考核的人员数量低于该专业类别引进计划数量的,经乌达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空余的引进计划数量可调剂到其他专业类别。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开展时间根据国内外疫情形势及相关政策规定确定。


  (五)递补规则


  按各专业类别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引进计划1:1的比例等额递补,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名单。


  (六)体检


  体检由乌达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生到指定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纪律要求等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要求执行。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体检不合格、违反纪律要求的取消引进资格并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乌达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对考察中发现有条件不符、弄虚作假、隐瞒信息等情形的,取消引进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取消引进资格并进行递补。


  (八)公示


  对拟引进人选在乌达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报请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办理引进手续。公示期内对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引进资格。


  (九)择岗安排


  拟引进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乌达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委编办、区人社局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统筹进行分配,拟引进人员需自觉服从岗位调整及调换。


  四、引进待遇


  引进的人才列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待遇,须签订工作年限不少于10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1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985”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按照乌海市人才引进相关待遇落实。


  五、其他事项


  1. 人才引进工作由乌达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在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 申报者对提供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取消其引进资格;


  3. 拟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引进资格;


  4. 本次引进不设具体报考岗位,按成绩排名录取,统一分配;


  5. 本简章由乌达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人才引进工作期间,有关事宜将在乌达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政策咨询电话:0473—3666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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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2020年乌达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目录


  附件2.  2020年乌达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审核登记表


  附件3. 乌达区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


  乌达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