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康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招聘公告

来源:安康市人民政府网 2020-05-27 15:38:50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安康市城乡规划设计院2020年公开招聘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经市人社局核准,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决定对下属事业单位安康市城乡规划设计院2020年公开招聘紧缺特殊专业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和人数


  测绘工程专业,1名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具有全国注册测绘师职业资格同时具备测绘工程师资格。


  三、报名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3.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士及以上学历,并具有招聘计划所要求的专业;


  4.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26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标明的出生年月日为准)。


  5.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中省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考试违规行为的人员;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生;


  4.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以及所在职位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


  5.现役军人;


  6.特岗教师、振兴计划服务期未满人员;


  7.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安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nkang.gov.cn/)、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nkang.gov.cn/)及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jj.ankang.gov.cn/)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3日至6月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17:30 )


  2、报名地点:市住建局人事教育科(滨江大道1号建设大厦1407室),联系人:马洁莎,联系电话:0915—3283458。


  3、报名方法:


  本次招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按照公布的职位和要求到报名点报名。报名时报考者本人自行下载并填写《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2),并按下列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1)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含本科);


  (3)全国注册测绘师职业资格证书及测绘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同时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工作组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逻辑思辨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满分100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


  (五)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面试的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费。体检由市住建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进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七)公示


  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者在安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nkang.gov.cn/)、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nkang.gov.cn/)及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jj.anka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纳入本单位岗位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附件:2020年公开招聘紧缺特殊专业人才计划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