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州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936公告

来源: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05-23 11:19:15
  楚雄州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


  为贯彻“六保”要求,落实“六稳”工作,降低疫情对高校毕业生就业造成的影响,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基础教育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方案》的要求,楚雄州卫生健康系统计划面向全国优秀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93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面向全国,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


  本次专项招聘的对象是2020年全国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届、2019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含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人员)。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


  全州医疗卫生机构面向全国优秀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936名编制内工作人员。分为三个类别:一是各级公共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36名。二是乡镇卫生院专项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00名。三是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工作人员400名。


  具体岗位详见《楚雄州应对新冠肺炎影响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政策


  (一)应聘护士岗位,可采取“先上岗、再考证”方式,凡符合资格认定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辅助性工作,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1年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否则按约定解除聘用合同。


  (二)根据本次专项招聘政策,按实际聘用人数发放聘用人员一次性就业补贴,每人一次性发放20000元。一次性就业补贴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发放。


  (三)本次专项招聘到县(市)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其岗位、人事关系可放在县(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事业编制由县(市)机构编制部门统一核定,由县(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筹管理。


  (四)聘用人员可以自行选择在昆明或聘用单位所在地落户。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5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六、报名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rss. yn. gov. cn)、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ynswsjkw.yn.gov.cn)、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cxz.gov.cn)、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jw.cxz.gov.cn)发布专项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2日9:00—6月5日18: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云南省卫生计生人才网(www.ynwsjsrc.cn)—进入报名界面,注册用户基本信息成功后,按报名系统提示阅读诚信承诺书相关协议条款并点击“同意”—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等待网上资格审核—审核通过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网上查询。


  3.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6月2日9:00—6月6日9:00。


  4.网上缴费。按照《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规定,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考试费用每人100元(50元/科,共2科)。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人员应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有关材料进行扫描后上传到报名系统。2020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由考生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先报考。承诺书须由考生本人签字,并扫描上传到报名系统。


  3.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4.已通过相关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尚未领取相应职业(执业)证书的,须提交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5.免笔试的报考人员须按照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程序并缴费,招聘岗位被取消和免笔试的报考人员报名费将于网上审核结束后退回本人缴费账户。


  (四)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和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是: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规定的范围对象和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的其他要求。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五)打印准考证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20年6月10日9:00—6月12日18:00登录云南省卫生计生人才网(www.ynwsjsrc.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所标考点按时前往参加考试。


  七、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岗位类别分为医学类岗位考试和非医学类岗位考试。医学类岗位考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医学基础知识、专业知识;非医学类岗位考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卫生管理水平和卫生职业能力素质。


  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组织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或人数。


  艰苦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招聘大学本科及以上,或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可免笔试;艰苦边远地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硕士、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博士可免笔试。


  麻醉、妇产、儿科等急需紧缺专业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报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


  1.笔试时间:2020年6月13日。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3.专项招聘笔试采取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由省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根据招聘岗位需求分专业科目进行考试,报考科目详见《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人机对话考试专业科目表》(附件2)。


  4.注意事项: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如考生在考试前体温检测异常,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全部进入面试。免笔试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直接进入面试,可以等额面试。


  1.面试时间:2020年6月20日—21日。


  2.面试地点: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考生。


  3.有关要求:面试前须对考生个人信息进行复审,即对考生所持证件材料再次审查。如审查出资料不符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从本岗位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由招聘单位按照州级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统一要求,组织实施。报名人员要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所有报考人员均须携带上述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2020年毕业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的,需要提供在指定官网查询到的证书信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八、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规定进行考察,主要对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如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己承担。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经招聘单位集体研究,报主管部门同意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统一由楚雄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示7天。


  十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报考未明确到具体乡镇的乡镇卫生院岗位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烈士子女、少数民族、中共党员、本地生源(户籍地就近)的优先顺序确定。


  十二、纪律监督


  (一)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二)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将其记录在案,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报考人员未按公告或通知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所有毕业生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


  (五)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若有在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三、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0878—3389387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 0878—3011274


  双柏县卫生健康局 0878—7722138


  牟定县卫生健康局 0878—5215413


  南华县卫生健康局 0878—7226429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 0878—5717967


  大姚县卫生健康局 0878—6222021


  永仁县卫生健康局 0878—6044203


  元谋县卫生健康局 0878—6037586


  武定县卫生健康局 0878—8875996


  禄丰县卫生健康局 0878—4122696


  监督电话:


  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0878—3389651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8—3389685


  附件:


  1.楚雄州应对新冠肺炎影响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表


  2.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人机对话考试专业科目表


  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