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浏阳市招聘教师239人公告

来源: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05-22 11:53:33
  浏阳市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季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疫情期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落实推进我市“百千千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计划,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9名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招聘计划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8名;


  初中教师88名;


  小学教师138名;


  幼儿教师5名。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要求见《附件1浏阳市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四、报考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 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愿意为浏阳教育事业发展贡献才华。


  4. 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其中报考语文学科的,应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5.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6. 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参加报名(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2020年8月1日前必须提供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2020年8月1日前不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


  7. 教师资格证要求:必须在2020年8月1日前提供对应等级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原件,若因疫情影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规定,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即2021年8月1日前)未取得相应等级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原件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中职旅游与酒店管理岗位对教师资格证无要求,详见附件1《浏阳市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8. 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C类岗位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在浏阳市内公办中小学学校代课累计5年及以上(10个以上完整学期学科教学经历),且现仍在市内公办中小学校学科教学岗位代课的人员,报考C类岗位时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4年6月1日以后出生)。


  9. 学历、专业及教师资格证要求。


  (1)中职教师


  报考普通教师岗位教师必须在资格终审时取得高中(中职)及以上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中职旅游与酒店管理岗位除外),且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须专业对口,即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


  (2)初中教师


  报考初中岗位教师必须在资格终审时取得初中及以上等级教师资格证。报考A类、B类岗位初中教师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或者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报考C类岗位初中教师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或者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


  (3)小学教师


  报考小学岗位教师必须在资格终审时取得小学及以上等级教师资格证。报考A类岗位小学教师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或者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报考B类岗位小学教师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所学专业或者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报考C类岗位小学教师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或者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其中报考小学科学岗位所学专业可放宽为物理、化学、生物或地理专业;小学计算机教师岗位学历专业要求为计算机或相近专业。


  (4)幼儿教师


  报考幼儿岗位教师必须在资格终审时取得幼师教师资格证,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10. 取得外国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资格审查;


  11. 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年应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况依此类推。


  12. 非全日制学历文凭必须在报考时已取得,报名时需提供原件。


  1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参加浏阳市教师招聘考试考核以后放弃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4. 浏阳市内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五、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六、招聘方式


  1. 本次招聘岗位分为中职岗位、A类岗位、B类岗位、C类岗位、幼儿教师岗位五类,岗位分类详见《附件1浏阳市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


  中职教师岗位:浏阳市职业中专(龙伏校区)教师岗位;


  A类岗位:地理位置较好、交通便利的中小学学校的初中、小学教师岗位;


  B类岗位:地理位置一般、交通较便利的中小学学校的初中、小学教师岗位;


  C类岗位: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利的中小学学校的初中、小学教师岗位;


  幼儿教师岗位:浏阳市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


  2. 五类岗位采取按对应层次、对应岗位报名。根据总成绩高低由拟录取的考生依次自主选择学校的方式进行(如总成绩出现相同时,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如出现总成绩相同且考核成绩也相同时,则抽签决定选岗顺序)。


  3. C类岗位面向浏阳考生招聘,要求考生具有两年(四个完整学期)全日制中小学校(含全日制中职学校)学科教学任教工作经历(时间计算至2020年8月1日,全日制考生未取得毕业证前的实习经历不予认定)。浏阳考生是指考生本人在浏阳市全日制中小学校(含全日制中职学校)从事学科教学工作两年(四个完整学期)以上,或者考生本人或配偶或父母为浏阳籍。


  4. 个别学校因男女教师比例严重失调,部分岗位面向男性(女性)考生招聘(具体情况见岗位一览表)。当男性(女性)教师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时,在总招聘计划数不变的情况下,将取消或核减的岗位计划数调整至同类同级别同科目岗位(增加计划数的岗位应满足调整后的开考比例要求)。


  七、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请微信关注“浏阳人社”并保持关注。


  2.报名网站: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iuyang.gov.cn/lysrsj/)。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相片(相片格式为.jpg格式,5KB<相片大小<30KB,未上传相片不能进行资格审查)。根据省市相关疫情防疫要求,所有考生在网上报名前,应申请好湖南省电子“健康码”,并如实填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摸排卡》(见附件2,自行下载填写并亲笔签名),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摸排卡》填写好的拍照图片和“健康码”截屏图片与其他资料一并上传接受审查。上传资料不完整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扫描件或图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50KB<图片大小<300KB)。考生报考后请尽量注意不外出、不聚集。如特殊情况外出,请及时向组考单位报告相关情况。


  报考时请上传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上传学校盖章学生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或提供教育局出具的教师资格证《受理凭证》或相关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证)等原件扫描件。


  因疫情影响,如应届毕业生部分证件资料无法提交,请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人在学信网自行申请下载,并拍照上传。同时上传《大学课程成绩单》,在就读高校校园网站上查询成绩,并网络截图上传。


  报考C类岗位还需上传全日制中小学校(含全日制中职学校)两年及以上学科任教经历证明<须按附件3模板打印,有签字和盖章>原件的扫描件,非浏阳市学科任教经历且非浏阳籍身份证的还需上传下列资料之一:


  a、本人的浏阳籍户口簿页面原件的扫描件或户籍证明;


  b、父母的浏阳籍户口簿页面原件的扫描件和本人页面原件的扫描件;


  c、配偶的浏阳籍户口簿页面原件的扫描件和结婚证原件的扫描件;


  3. 时间安排:


  (1)网络报名时间:2020年6月1日9:00—6月5日12: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6月1日9:00—6月5日14:00。


  (3)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6月11日9:00—6月14日9:00。


  4. 资格初审由浏阳市教育局、浏阳市疾控中心组织实施。因考生个人提交信息缺失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


  5.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6. 开考比例:报考同一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低于3∶1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7. 注意事项: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报考信息。


  八、笔试


  1. 笔试暂定6月14日在浏阳城区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2. 中职教师岗位、A类岗位、B类岗位和幼儿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法规、教育理论占20%,对应学科教学知识占30%,对应学科专业知识占50%,满分为100分。


  C类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法规、教育理论占20%,对应学科教学知识占50%,对应学科专业知识占30%,满分为100分。


  3. 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当招聘计划数与笔试实际参考人数低于1:3时,该岗位笔试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60分,该岗位笔试成绩低于60分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 笔试成绩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并通过微信推送告知考生本人,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三日内递交书面申请到指定地点查分(须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的复印件)。


  5.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丛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6. 考生笔试前需现场接受健康评估和“健康码”查验。对来自低风险地区和“健康码”为绿码且无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同时考生请自备口罩,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考试时需全程佩戴。


  7. 笔试由浏阳市教育局和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九、资格复审


  1.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2.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并通过微信推送告知考生本人,考生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浏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如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


  (2)有效身份证件;


  (3)毕业证或就业推荐书和教务处审核盖章的学业成绩表原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须学校就业部门盖章)。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资格复审;


  (4)普通话证;


  (5)教师资格证;(已取得证件的人员必须提供相应原件,正在申请或因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可不提供);


  (6)本人的湖南省电子“健康码”和本人亲笔签名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摸排卡》(见附件2,自行下载填写打印)


  (7)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C类岗位需提供两年全日制中小学校(含全日制中职学校)学科任教经历证明、任教期间学校发放工资的银行流水<须加盖银行专用章>或发放工资凭证复印件<须加盖工作辖区辖区主管学校财务专用章>等原件和复印件),非浏阳市学科教学任教经历还需提供浏阳籍证明,包括户口簿、结婚证等。


  4. 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5. 资格复审由浏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十、考核


  1.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 考核以试教方式进行,其中中职教师音乐、美术、旅游与酒店管理岗位、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岗位和幼儿教师岗位考核采取试教与基本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以上岗位基本技能成绩占考核成绩的30%。考核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浏阳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3. 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核的合格分数线为80分(不含80分),即考核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4. 考核人员名单及考核的时间、地点、规则、结果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并通过微信推送告知考生本人。


  5. 考核由浏阳市教育局和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十一、总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和考核成绩按照4∶6的比例合成考生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总成绩相同时按考核成绩高低确定排序。


  十二、体检


  1.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时,则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情况,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时,则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递补不超过两次。


  2.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3. 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4. 体检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浏阳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十三、考察(含资格终审)


  1. 体检结束后,由浏阳市教育局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 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的情况,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3、考察由浏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十四、录取、聘用


  1.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 拟录取人员名单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 所有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同时签订最低服务年限服务书,在浏阳市的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未满最低服务期限不能调出浏阳市工作。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有以下行为:①以任何理由要求调离本单位;②参加外县(市、区)公开选调考试等;③辞职。如拒不履行最低服务年限,拟录人员须赔付相关违约金,服务年限每少一年的违约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


  十五、有关规定


  1. 录取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交个人档案或不到单位报到上班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2. 本次招聘工作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加考试。如出现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随意放弃的情形,记入浏阳市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参加浏阳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因特殊原因缺考的,须在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向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说明)。


  十六、其他事项


  1. 根据浏阳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经认定为“专业英才”的,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10万/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或注册类执业资格)3万/年、全日制本科生1万/年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在浏阳落户并首次购房的,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1万元的购房补贴。


  2. 招聘工作由浏阳市教育局和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有关部门配合,市纪委监委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同时,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考务咨询电话:


  0731—83682133(浏阳市教育局政工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


  0731-83682013(浏阳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731-82875809(浏阳市纪委监委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731-83611642(浏阳市纪委信访室)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731-83649110(浏阳市人社局信息中心)


  附件:1.浏阳市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xlsx


  2.浏阳市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C类岗位工作经历证明.docx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摸排卡.docx


  浏阳市教育局


  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