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市创卫指挥部招聘8人公告

来源: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05-20 10:10:19
  抚州市创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市创卫工作力量,经研究决定,抚州市创卫指挥部办公室将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自愿从事创卫工作和档案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文化知识、专业知识;政治可靠、作风正派,服从分配、团结同事,吃苦耐劳、乐于奉献,遵纪守法、严于律己;身体健康,无不良个人嗜好。


  (二)具体岗位条件


  男女不限,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医学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其他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档案管理和中文专业优先,中共党员优先,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根据“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本次招聘以面试方式进行。报名工作由市创卫指挥部办公室综合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由市创卫指挥部办公室领导及有关专业组共5人组成面试小组组织实施。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5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节假日除外)。


  地点为抚州市金巢大道296号,市人才大厦507办公室。


  报名咨询电话:0794-8231599(市创卫办综合组)。


  (二)报名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带全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证书、2张一寸证件照等材料原件和所有证书复印件1份。审核中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以所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面试人员,不足24人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题目由市创卫指挥部办公室综合小组提供,以考生命题作答形式进行,考察岗位适应性(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以所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参照公务员招录的体检标准执行。若有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


  三、聘用人员待遇


  (一)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月。


  (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工资2800元/月,按规定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三)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聘用人员现实表现,逐年适当增长工资。


  四、管理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公众和舆论媒体的监督,不弄虚作假、不徇私舞弊。监督举报电话:0794-8236349 。


  抚州市创卫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