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4人启事

来源:温州人才网 2020-05-20 09:02:21

  温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启事


  因工作需要,根据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有关规定,温州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相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4名,其中勤务辅警66名、文职辅警8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具有较强的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纪律观念强。


  (二)五官端正,口齿清楚,体表无纹身,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4年5月19日至2002年5月19日出生)。


  (三)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要求,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具体招聘计划和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有相同工作经验者、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医疗救护等专业技能的人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以及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上述人员不限户籍。退役士兵及其他具有特殊技能或专业特长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报考条件。


  (六)下列情形不得报考: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本款所述近亲属范围为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家庭成员包括以上人员外长期一起生活的其他亲属。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结合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请提前登陆网址:https://jinshuju.net/f/TIaPAu(或扫描附件2二维码)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温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3)和相关报名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


  1.网上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5月28日17时


  2.现场审核时间及地点:


  2020年5月29日至5月30日


  (上午 9:00—11:30,下午14:30-17:00)


  鹿城区惠民路十二涧桥温州市公安局南门


  咨询电话:0577-89980814


  3.现场审核时须提交的材料


  (1)纸质报名表;(2)有效身份证及其复印件;(3)户口簿及其复印件;(4)学历、学位证书及其复印件;(5)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高中学历无需学信网报告);(6)个人征信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及四大银行温州分行等可打印);(7)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8)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证及其复印件)。


  (二)资格初审及反馈


  温州市公安局将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接收符合条件者报名材料。报名者须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考试方式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共设三个项目,有一项不达标者即为不合格。(3、7 号岗位体能免测,其中3号岗位需参加驾驶技能达标测试)


  男子体能测试项目: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


  女子体能测试项目:4*10米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


  2.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测试,内容包括基本法律知识、时事政治和文字写作(不指定参考资料或考试大纲),满分100分,采用闭卷形式,考试时间90分钟。


  3.面试。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合成后的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2位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5.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名额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遇总成绩同分的一并列入体检、考察。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对象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相关费用自理。


  2.体检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结果仅作为本次招录的依据。


  3.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温州市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招聘条件中不得报考情形,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五)调剂


  相关岗位如未招足计划数,而有相同资格条件的对象因故未被其他岗位录用的,我局报经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可予以调剂录用。


  (六)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总成绩同分的,优先录用笔试成绩高者;笔试、面试等均同分的,根据岗位所需加试一项体能或技能,优先录用得分高者),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录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以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


  2.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在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需填写社会保险转移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未按规定办理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岗前培训


  拟聘用人员需参加温州市公安局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四、薪酬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含单位与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由市财政保障,年人均7.5万元,根据岗位职责任务、技能要求、劳动强度和危险程度执行差异化薪酬制度。


  五、其他事项


  1.发现招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招聘过程中,如有人员未按规定参加体检、政审或出现不合格情况,所空缺名额,根据相关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未尽事宜由温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1. 温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


  附件2.二维码


  附件3.《温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温州市公安局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