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市纪委监委机关招聘公告

来源:共贵港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05-19 13:53:52
  广西贵港市纪委监委机关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贵港市纪委监委机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贵港市纪委监委机关编外工作人员8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的精神。


  2.性别不限,专业不限,年龄不超30周岁,即1990年5月之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熟悉办公室行政管理知识及工作流程,熟悉公文写作格式,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身心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现役军人的;


  7.全日制院校尚未毕业的在校学生的;


  8.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事项


  1.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


  2.报名时间:2020年5月20日—5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贵港市行政中心A区二楼232室。


  4.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 2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和报名表(附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应聘者身份证、学历证明等原件经核验后退还本人。


  5.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岗位职责、性质任务。报名所填报、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与筛选


  1.市纪委监委机关收集汇总报名人员名单及有关资料,并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与筛选,确定初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市纪委监委机关通知初步进入面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到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进行复审,并确定最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


  面试的具体形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按照招聘人数1:1.5的比例,面试成绩前12名列为市纪委监委机关编外聘用人员考察人选。


  (四)考察、体检


  1.市纪委监委机关根据面试情况研究确定12名考察人选,并进行组织考察。


  2.市纪委监委机关研究确定招聘人选。


  3.市纪委监委机关组织确定的招聘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4.考察、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合格者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确定正式聘用人选8名,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1.工资由市财政经费统一保障,月工资为3000元左右(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2.单位依法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即五险);


  3.工作满1年以上,参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福利待遇。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直接与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775-4563201。


  附件:广西贵港市纪委监委机关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贵港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