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杭州市余杭区政府高级雇员招聘6人公告

来源: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 2020-05-19 10:35:22

  2020年杭州市余杭区政府高级雇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余杭“三个全域”建设,全力打造杭州接轨大上海融入长三角桥头堡,高水平推进区域治理现代化,加快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快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经研究,决定面向国内部分地区招聘6名政府高级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杭州市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产业发展总监1名;


  杭州市余杭区科学技术局数据主管1名;


  杭州市余杭区数据资源管理局数据总监1名;


  杭州良渚新城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主管1名;


  杭州临平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产业运营总监1名;


  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产业服务总监1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面向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国内产业发达地区(北京、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的机关事业、国有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民营企业等单位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素养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研究生及以上(在职研究生应聘人员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学历;


  5.应聘人员是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人员的,需承诺在确定考察对象前取得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若正式聘用后需放弃原有身份。


  (三)职位条件


  本次招聘对应聘人员工作经历和资格条件要求如下(相关工作经历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


  1.杭州市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产业发展总监职位,主要负责研究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组织引进重大产业项目。具备扎实的产业理论基础和敏锐的产业研究能力;具备丰富的项目开发、管理、运营经验;具备较强的产业发展顶层设计能力,能独立主持或完成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规划。具有5年以上产业发展、项目管理经验,且担任过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项目的牵头负责人。


  2.杭州市余杭区科学技术局数据主管职位,主要负责牵头大孵化器智慧平台和科创园区数字化工作、科技型企业信息的数据挖掘应用。具有大数据管理平台规划和优化经验。具有5年以上数据类项目(数据仓库、商务智能等项目)工作经历,其中有2年以上大数据架构设计经历,且工作期间作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主导过一个以上区县级(或相应层次)大数据平台项目架构设计。


  3.杭州市余杭区数据资源管理局数据总监职位,主要负责全区数据资源规划、数据资源管理总体方案设计等工作。要求具有5年以上大数据相关项目建设管理经验或3年以上大数据系统架构与设计经验、智慧城市类项目的建设管理经验,且担任过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项目的牵头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可独立进行大中型数据平台架构设计和搭建、模型设计、ETL设计等。具备数据库、网络安全、系统架构等高级证书的优先。


  4.杭州良渚新城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主管职位,主要负责组织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主持编制实施新城中长期城市发展规划工作。具有建筑类或城市规划类等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具有5年以上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或城市规划编制工作经历,并承担过大中型建设项目(城市规划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且负责过5000万元及以上相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承担过大中型城市规划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且曾主持过10平方公里及以上相关规划编制设计工作。


  5.杭州临平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产业运营总监职位,主要负责数字时尚、工业互联网规划以及新经济的招引工作。具有招商、金融、投资、风控等相关行业5年以上工作经历,或在政府类产业平台担任中层管理岗位或在知名企业(时尚、互联网、证券、基金行业)担任中层职务3年以上。同时,需作为牵头人或主要负责人,成功招引过一个以上上市公司、世界500强、全国民营企业500强或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项目,或经营管理一个以上经备案规模超过10亿元且业绩较好的基金项目。


  6.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产业服务总监职位,主要参与拟订开发区的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各项产业、金融扶持政策等。具有在机关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中层以上或在世界500强、全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担任产业服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3年以上;具有拟定产业类发展中长期规划、产业导向和产业扶持政策的相关工作经历,熟悉商务经济管理有关业务、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工业和数字经济工作。同时,需作为牵头人或主要负责人,主持或负责5个以上投资总额不少于2亿元的产业运营项目。


  其他招聘职位要求详见附件。


  (四)不接受报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次招聘不接受报考: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因违法违纪曾被单位辞退、解除合同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因严重失信行为被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6.应聘人员报考单位和职位存在应回避情况的。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5月15日8:30—6月15日17:30。


  应聘人员可于截止时间前登录“余杭区人才引进报名系统”(http://ks.yhqrcfw.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进行诚信确认后选择具体职位进行报名,填写报名表、个人经历业绩评价表,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任职文件、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明材料,与报考职位相关的个人履历证明及工作总结,作为负责人、主要骨干完成相关项目、案例等证明材料,或具备相应专业能力证明资料,以及个人获得区(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时需提供报名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完成个人经历业绩评价得分确认。


  对于网上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超过5倍的职位,可预先进行网上视频面试,按不低于1:5的比例择优邀请参加现场综合考核(实际人数不足1:5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现场综合考核


  现场综合考核侧重对应聘人员能力素质、专业素养、个人特征和岗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现场综合考核在余杭区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考核规则和考核形式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另行通告。


  现场综合考核期间将统一提供免费食宿。现场综合考核后,可领取一定的往返交通费补贴(补贴标准以人民币计,按照省内200元/人,华东地区500元/人,华东地区以外800元/人)。


  现场综合考核后,将个人经历业绩评价得分、现场综合考核得分按一定比例折算成个人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现场综合考核得分高的排名在前。


  (四)体检考察


  以职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和考察对象。相关体检参照现行杭州市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察实行差额考察。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人岗相适等因素,经综合分析研判,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人员放弃资格或不合格情况的,组织方可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况决定是否依次递补,无合适人选的岗位可空缺。


  四、相关待遇


  首次聘期为3年,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聘期满表现优秀且工作需要的可续聘一个聘期。


  (一)薪酬待遇


  聘任期间实行协议年薪制,具体由招聘方与拟聘用人选面议,以聘用合同为准,一般为人民币40-60万元(含个人所得税及“五险一金”等)。薪酬发放根据《杭州市余杭区机关事业单位雇员制用工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分平时每月预发、年终绩效考核奖励和聘期激励等。


  (二)职业发展


  根据《杭州市余杭区机关事业单位雇员制用工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对聘期考核优秀的,可择优晋升雇员等级,并提高相关年薪待遇。


  (三)其他优惠政策。


  本次聘用人员在3年内可享受我区下列优惠政策(不重复享受区内其他优惠政策,若可认定人才等级,可就高享受相关政策):


  1.具有全日制博研的,可分期领取人民币8万元生活安家(租房)补贴;可申请使用“拎包入住”人才公寓,或自行租房并最高可申领人民币2500元/月的租赁补贴;生活安家(租房)补贴、使用人才公寓或申领租赁补贴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万元。之前在杭州地区无房户在杭购房后,可申领人民币20万元的购房补助(认定为杭州市级E类以上人才后,在杭购买首套住房,可优先摇号);原有房户在杭再次购房后,可申领人民币10万元的购房补助。


  2.具有全日制硕研的,可分期领取人民币6万元生活安家(租房)补贴;可申请使用“拎包入住”人才公寓,或自行租房并最高可申领人民币1600元/月的租赁补贴;生活安家(租房)补贴、使用人才公寓或申领租赁补贴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万元。之前在杭州地区无房户在杭购房后,可申领人民币10万元的购房补助;原有房户在杭再次购房后,可申领人民币5万元的购房补助。


  3.此次聘用人选将在子女就学、医疗、健康体检、疗休养等方面给予一定便利和保障。


  五、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如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1-86160790或0571-86161535;咨询电子邮箱:yhgcczp@163.com。


  附件:2020年度杭州市余杭区政府高级雇员招聘职位表


  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员会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