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西晋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来源:晋城市人民政府 2020-05-18 16:24:01
  晋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下发〈晋城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晋市组通字〔2018〕48号)精神及相关规定,为局所属全额事业单位引进工作人员。现予以公告: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引进。
 
  二、引进计划
 
  本次为晋城市建筑材料工业服务中心引进一名专技岗位工作人员,专业要求为材料学专业、材料加工工程专业。
 
  三、 引进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品质优良,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2、“双一流”、“985工程”和“211工程”院校专业对口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3、毕业证书上专业需与岗位专业要求一致。
 
  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不得报名;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名;晋城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名;具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不得报名;其他不得报名的情况。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太行日报、晋城市人民政府网、晋城人才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至2020年5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公休日除外)。
 
  报名地址:晋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晋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东四楼)403室。
 
  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一份),学信网学籍证明,个人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近期红底1寸免冠照6张。
 
  现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必须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填写《晋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报名表可通过发布公告网站直接下载填写,也可现场领取填写)。
 
  2、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组将严格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审查:
 
  报名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资料,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对伪造或变造有关证件、资料、信息骗取引进资格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考核
 
  采用专业能力测试、考察的方式对其专业能力、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进行全面考核。
 
  1.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采取专家组交流的方式进行。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划定为8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累加后的平均分为测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如出现同分,保留三位小数)进行排序。按照拟引进岗位1:1比例确定拟考察人选。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
 
  采取个别座谈、实地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对拟考察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名额空缺的,取消引进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四)体检
 
  组织拟引进人选到晋城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取消引进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
 
  体检合格后,确定拟引进人才,并在原发布引进人才公告的媒体上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且不再进行递补。
 
  (六)确定名单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拟聘人员情况报市委组织部批复。
 
  (七)聘用和管理
 
  引进人才一律实行聘用制。拟引进人员需填写《晋城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审批表》(一式五份),办理编制、人事、工资等手续。
 
  拟引进人员须与晋城市建筑材料工业服务中心签订协议书、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在晋城市建筑材料工业服务中心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服务年限内不得调动。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进行考察,经考察合格,继续聘用;考察不合格,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后,予以解聘。
 
  联系人:申雪芬 13835603723
 
  原  野 18703568600
 
  咨询电话:0356—2218779
 
  本次引才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
 
  联系人:史彩虹 15135662999
 
  举报电话:0356—2218776
 
  本公告由晋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晋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2.晋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信息表
 
  晋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