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26人方案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05-14 14:46:36
  2020年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一所多学科、综合性的全日制省属公办高等院校、国家级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福建省示范性现代高职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学院地处福建省南平市、已有67年的办学历史、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福建省教育厅。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3.报考者年龄应为35周岁及以下(1984年5月14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报考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9年5月14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信息发布
 
  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rst.fujian.gov.cn)、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jyt.fujian.gov.cn)、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fjlzy.com)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14日——2020年6月14日
 
  2.报名方式: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考者可直接通过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信息平台(http://47.98.169.30:8055),以网上报名、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报名。网络报名成功后请将《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312706186@qq.com)。
 
  3.资格初审:报考者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8:00至6月16日16:30。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2日内登录上述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时间为在6月17日8:00至6月19日16:30,逾期不予受理。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下载准考证:报考者须随时关注我院网站及招聘信息平台的相关通知,及时登陆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信息平台(http://47.98.169.30:8055),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予参加考试。
 
  五、考试
 
  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一)考试办法
 
  1.专任教师、实训指导教师(岗位序号1-12):
 
  (1)考试采取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技能测试为试讲(考察专业业务能力、课堂教学、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技能测试(试讲),进入技能测试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技能测试的合格线为70分。
 
  2.学生专职辅导员、管理人员(岗位序号13-17)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合格线为70分。
 
  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在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成绩查询:在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二)资格复查
 
  1.资格复审:面试前,学校依照发布的招聘信息要求,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
 
  (1)准考证原件、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学历、学位原件、复印件,2020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复印件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有效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5)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2020届毕业生与岗位要求相符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延至公示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
 
  通过资格复审后的面试人选名单将于面试前在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告。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从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三)综合成绩计算
 
  岗位序号1-12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折合计算。岗位序号13-17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享受省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资、绩效、福利、食堂补贴等待遇,学院提供教师周转房。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海瑞路1号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邮 编:353000
 
  联系方式:13860038170(黄老师) 13559868607(谢老师)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和省教育厅共同组织实施。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及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和人事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53491(驻福建省教育厅纪检组)、0591-87091212(福建省教育厅人事处)、0599-8467241(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室)。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