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南充营山县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人公告

来源:营山县人民政府 2020-05-14 09:18:32

  营山县2020年面向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7〕55号)的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营山县域内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公开考核招聘5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具体单位、岗位及名额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截止2020年4月30日前,在营山县域内服务期满1年及以上且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


  (二)基本条件


  1.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1985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统一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地点:共青团营山县委办公室(地址:营山县正西街110号县委9楼),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资料提交。报考人员需提交下列资料:《营山县2020年面向服务期满西部计划志愿者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2),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服务协议、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由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营山县委共同负责。报考时即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核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开考比例。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要求,结合营山县西部计划志愿者实际,公共科目笔试开考比例确定为2:1。


  (四)岗位调整。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整(减)或取消情况,于2020年5月26日18:00前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领取准考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并报名成功者,在5月27日下午16:00-17:3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报考者考试当天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100分,笔试、面试各占50%,所有成绩的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笔试


  1. 笔试科目。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


  2. 笔试范围。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sc.hrss.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不指定教材。


  3. 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由共青团营山县委、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网站查询。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笔试成绩公布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受理。查分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相关规定办理。笔试成绩查分结果及笔试成绩排名情况于查分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面试


  1. 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的主要范围为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方面。


  2. 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根据报名人员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


  3. 面试时间及地点。被确定为参加面试的人员于规定时间在报名点参加面试报到,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报到时间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面试人员请自行登陆网站查询。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的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以上信息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4. 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


  由共青团营山县委、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5个工作日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上网查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自负其责。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采用本条第(一)款的办法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由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营山县委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报考者自动放弃考察、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含公示后)因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选岗和办理聘用手续


  按程序对公示无异议和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审核确认,通过最终审核确认的拟聘人员为取得聘用资格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营山县委对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组织选择岗位,拟聘用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如考生成绩出现并列,则抽签确定选岗顺序),自主选择聘用单位。


  通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上编等手续,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取得聘用资格人员须自通知之日起半月内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到所选单位报到上班,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及报到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工作不满5年一律不得交流调动。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参加体检、签订聘用合同(相关协议)或未按时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和体检、考察、资格复查不合格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弃权及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该岗位参加最后一科考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如该岗位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系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完全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


  (四)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营山县委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7-8377693


  共青团营山县委:0817-8221745


  纪委监委派驻统战部纪检监察组:0817-8215629


  附件1.营山县2020年面向服务期满西部计划志愿者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2.营山县2020年面向服务期满西部计划志愿者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营山县委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