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越秀区华乐街道办事处招聘居家养老管理员公告

来源: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 2020-05-14 08:12:02
  越秀区华乐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居家养老管理员的公告
 
  为配合做好《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加快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工作的通知》(穗民〔2016〕377号)的工作要求,华乐街道办事处现公开招聘居家养老管理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居家养老管理员1名。
 
  二、工作内容
 
  (一)负责监督管理、审核居家养老服务等有关工作;
 
  (二)做好与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对接工作;
 
  (三)做好居家养老服务政策对外的宣传工作;
 
  (四)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日以后出生)且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大专以上学历;
 
  (四)工作认真刻苦,办公室软件使用熟练;
 
  (五)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与公文写作能力;
 
  (六)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麓苑路49号三荣大厦二楼华乐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管理科(联系电话:83597312)。
 
  (二)报名时间
 
  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至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三)报名材料
 
  1.《越秀区华乐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居家养老管理员报名表》(见附件,请自行下载打印,一式两份,张贴小一寸证件照);
 
  2.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原件(验视用)和复印件各1份。
 
  (四)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五)报名要求
 
  1.报名后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必须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2.在职的报考者应主动将应考意向报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否则因未经原单位同意所引起的所有后果由应考者本人负责。
 
  五、考试须知
 
  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地点和时间将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一)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应聘职位的匹配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了解民政相关政策等。
 
  (二)体检
 
  体检对象按照考生总成绩以招考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并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三)考察
 
  由华乐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管理科负责,对拟聘用人选进行组织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方式
 
  经考核合格后,由华乐街道办事处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www.yuexiu.gov.cn)上公告,公示期满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聘者本人放弃的或在7天内未能配合单位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放弃,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次递补。
 
  (二)工资待遇和福利
 
  1.税前4000元/月,年终绩效;
 
  2.同时按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3.员工福利包括培训、参加各类交流活动等;
 
  4.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年假。
 
  (三)试用期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公告由越秀区华乐街道社会事务管理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3597312(陈小姐)
 
  华乐街道办事处
 
  2020年5月13日
 

  附件:居家养老管理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