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精神卫生中心)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2人简章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 2020-05-12 11:06:33

  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精神卫生中心)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


  点击进行报名查询:http://112.125.25.53/nmgsyy/


  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精神卫生中心)2020年面向社会招聘12名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医院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始建于1960年,是我区建院最早、规模最大、人才聚集、设备最先进的三级甲等精神疾病专科医院。历经近六十年的发展建设,现已成为集精神(心理)疾病预防、治疗、康复、教学、科研为一体的综合性医疗机构。医院承担着内蒙古医科大学精神病学与精神卫生学的临床医疗、人才培训与科学研究基地,2017年正式增名为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精神卫生中心。同年,成为第二批国家级住培基地和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全科医师协同基地。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研究所挂靠我院,主要承担全区精神卫生工作的规划制定、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督导考核等工作。


  医院共有两个院区和一个康复中心,总占地面积近20万平方米,其中总院占地3.16万平方米,康复中心占地1.5万平方米,在建新址占地14.7万平方米。职工924人,专业技术人员852人,高级职称126人,开放床位820张。内设临床科室21个,医技辅助科室13个,职能后勤科室26个。医院门诊设有精神科、睡眠障碍科、中医科、蒙西医科、神经内科、老年科、记忆门诊等,同时设有妇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等综合诊室,提供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心理咨询等服务项目。设有15个病区,其中有精神科病区7个,老年病区2个、神经内科病区2个、心理病区、心身病区、急诊病区以及睡眠医学中心等。医院拥有全新的高科技设备和先进的医疗仪器,医院的睡眠医学中心、心身健康体检保健中心、临床心理中心、老年心理卫生医疗中心、抑郁症治疗中心、神经内科疾病治疗与康复中心中心、药物依赖治疗与康复中心、重性精神疾病治疗与康复中心及儿童青少年心理卫生医疗中心是自治区特色专科。医院年门诊量20余万人次,年住院患者5500余人次,服务范围覆盖内蒙古自治区全区,辐射我国西北、华北以及蒙古国部分地区。 我院2000年与泰国和蒙古国精神卫生司建立合作关系,先后派出80余名医护人员到泰国和蒙古国进行学术访问,接待泰国和蒙古国学术访问团50余人次。又同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和北京回龙观医院建立对口支援与技术协作关系,通过学术交流、规划管理、技术支持、人才培养、学科建设、项目合作、远程会诊、信息共享、人才培养、队伍建设、科学研究等全方面进行交流合作,促进双方精神卫生专家、学者的广泛交流和研讨,培养了一批中青年科研与临床骨干。医院秉承“全面全程、守护健康、关注细节、融入真情”的理念,始终用专业的技术为患者提供优质的服务,先后荣获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集体、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医院、全区优秀残疾人之家、内蒙古自治区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内蒙古自治区青年文明号、内蒙古自治区最具爱心单位、呼和浩特市百姓满意医疗机构、呼和浩特市社会扶贫结对子先进医院、呼和浩特市禁毒工作先进单位、呼和浩特市优秀定点医疗机构、呼和浩特市精神文明城市建设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


  二、招聘计划


  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精神卫生中心)面向社会招聘12名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见《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刻苦钻研、好学上进和团队协作的精神,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84年5月13日以后出生;年龄25周岁以下指1994年5月13日以后出生;


  7、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要求以《岗位需求表》为准。


  应聘人员学历必须是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起点毕业生且学历、学位双证齐全,(《岗位需求表》中对学历另做要求的,以《岗位需求表》为准)。双学位人员以第一学位为准,第二学位只做参考;须符合具体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需求表》)。


  四、招聘程序及组织形式


  (一)发布信息:本次招聘所有信息均在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精神卫生中心)官网(http://www.nmgsyy.cn/)招聘专栏(以下简称报名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报名网站相关信息。


  (二)报名步骤:


  第一步: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注册进行报名,认真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审核后将无法修改,因应聘人员自己填写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报名时间:2020年5月13日上午8:00—12:00


  第二步:网上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提交报名信息后,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及时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5月13日8:00-17:00。


  初审通过的人员须按照要求在网上进行缴费。报考费为70元。完成缴费即确认报名成功。在缴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视为放弃报考。


  缴费时间:2020年5月13日8:00-20:00。


  2020年毕业的应届生和农村牧区特困家庭、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可免交报考费,2019年毕业生报考费减半收取。以上四类应聘人员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缴后退方式进行。


  符合退费条件人员准备《减免考务费申请表》1份(报名网站打印),毕业证明原件、复印件,农村牧区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将所在旗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将所在旗县(市、区)民政局出具的享受低保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连同报考者的身份证复印件,笔试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退费。如笔试缺考将不再退费,逾期不再受理退费申请。报考岗位取消的人员报名费通过网银打入报考时使用的账户。


  退费申请具体受理时间及要求通过报名网站以公告的形式另行通知。


  (三)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开考比例(应聘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为3:1。对于报名人数较少的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1:1开考。


  笔试时间:提前5天在报名网站发布,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地点:呼和浩特市。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试卷统一汉文制卷,答题选用汉语一种文字,满分100分。


  3、笔试成绩查询:登录报名系统自助查询。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精神卫生中心)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提前5天在报名网站发布。


  2、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携带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大专、本科、研究生)、学位证(学士、硕士)、医师资格证书、护士职业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登录学信网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资格复审未通过者进行等额递补。


  5、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准考证在资格复审完后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自助打印。


  (五)面试:


  1、面试时间:提前5天在报名网站发布。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3、应聘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凡是在开考前未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并在报名网站公示。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七)体检、考察: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名单,统一在报名网站公布。体检和考察由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人员在报名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九)试用期:公示无异议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


  (十)聘用:试用期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十一)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立即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


  (十二)本次招聘我院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及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提醒应聘人员谨防受骗造成损失。对于散播虚假信息扰乱招聘秩序者,医院将依据法律追究其责任。


  (十三)本次考试医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十四)本简章由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精神卫生中心)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街23号


  电子邮箱: nmsyyrlzyb @163.com


  联系电话: 0471-4935351


  监督电话: 0471-3949730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00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精神卫生中心)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