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梅州丰顺县招聘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指导员7人公告

来源:丰顺县人民政府 2020-05-11 09:10:48
  2020年丰顺县公开招聘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指导员公告
 
  为顺利推进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普查各个阶段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决定向全县公开招聘县人口普查指导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县人口普查指导员7名。
 
  二、岗位职责
 
  县人口普查指导员在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县“七人普办”)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上级“七人普办”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主要职责是:
 
  1.对普查员的工作进行组织、指导、检查、质量控制和验收;
 
  2.协调、落实全县普查宣传动员工作;
 
  3.分发普查用品;
 
  4.协助普查员完成PAD的安装、使用和维护;
 
  5.检查普查员工作进度,及时将上级普查机构的要求传达给普查员;
 
  6.解决普查员提出的问题,对没有把握的问题及时向普查机构请示汇报,得到回复后立即传达到普查员;
 
  7.组织普查员作好普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PAD的交接;
 
  8.负责七人普办的其它日常工作。
 
  三、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3.丰顺户籍;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不限专业(同等条件下,统计、会计专业优先),具备较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参加非法组织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地点:丰顺县统计局报名处(县行政中心大楼四楼431室)。只实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报名表请自行下载打印(附件)。
 
  联系电话:县统计局:0753-6688261。
 
  (二)报名时间:2020年5月13日—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三)提供材料:
 
  1.《丰顺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指导员报名表》一式二份;
 
  2.本人户口薄、身份证、学历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免冠大一寸彩色近照3张。
 
  应聘者要先填写好报名表并贴好相片,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2020年5月21日-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到原报名地点领取。
 
  五、招聘办法
 
  考试采用电脑实操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电脑实操、面试分值均为100分,电脑实操和面试成绩都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电脑实操
 
  1.时间:详见准考证
 
  2.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沟通能力。
 
  2.依电脑实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岗位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若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
 
  3.面试时间、地点:丰顺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面试结束后在丰顺县人民政府网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总成绩=电脑实操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将在丰顺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六、体检和考察政审
 
  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用人数和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由县统计局组织到县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执行。凡有传染病、心脏病及其他慢性、严重疾病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同时按总成绩依次取下一名。参加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考察工作由县统计局统一部署实施,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县统计局审定。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七、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丰顺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岗位出现空缺时将由所有考生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二)签订劳动合同: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聘,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
 
  (三)工资待遇:工资待遇参照县同类临时聘用人员工资标准。
 
  八、其他
 
  本次招考工作由县统计局负责实施并解释。
 
  丰顺县统计局
 
  2020年5月9日
 

  附件:2020年丰顺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指导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