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分支招聘公告

来源:嘉定区教育局 2020-05-08 10:31:31
  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分支/共建机构高级岗位招聘启事


  根据中国科学院岗位聘用相关规定,结合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所分支/共建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建设需要,经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面向所内外公开招聘分支机构高级岗位若干。


  一、招聘岗位见附件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报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中国科学院章程;具有良好的公民意识和职业道德;学风端正,科学态度严谨,爱岗敬业;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遵守本所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任职条件(时间截至2020年5月15日)


  四级研究员岗位(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有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和较深厚的研究工作积累,任副研后,作为负责人主持过2项(含)以上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与项目委托机构签订有任务书或有立项批文,含行业、协会等专项);其中1个项目须为基金委项目(面上项目或以上)。项目执行起始时间,应晚于副研起聘时间;


  2.独立承担过某一方面的重要研究工作,具有本学科领域较高的学术水平。有培养硕士研究生的经历和能力;


  3.具有独立开展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4.任副研究员岗位满5年,或任副研究员一级岗位满1年;


  5.具有博士学位。


  经学委会/所务会讨论决定,特别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要求: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和学术影响、取得过突出贡献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优秀青年科技人员:40岁以下(含),博士毕业(获学位)满5年且被聘为副研究员岗位满3年的。


  七级副研究员岗位(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或满足《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破格竞聘副研究员岗位实施办法》)


  1.作为负责人主持过1项(含)基金委项目(青年项目或以上),项目执行起始时间,应早于应聘时间;


  2.具有本学科较系统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能够运用这些知识解决科研工作中较重要的理论和问题;


  3.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有根据学科发展方向和国家的实际需要选定并争取研究课题的能力,撰写过有一定研究水平的研究报告,发表过较高学术价值的科学论文2篇及以上(SCI,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4.具有开展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5.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6.任助理研究员岗位满5年;或博士后出站(期限按国家规定执行)且通过评审的优秀博士后人员;或博士研究生毕业(获博士学位)任助理研究员岗位满2年。


  经学委会/所务会讨论决定:回国不满1年的留学回国人员(出国期间,与国内单位保持聘用/人事关系的除外),特别优秀且发表过高质量论文4篇及以上(SCI,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本年度可适当放宽主持项目要求。有单篇高影响因子文章(PNAS及以上)的,可不受2篇论文的限制。


  三、申请及联系方式


  (一)5月15日17点报名截止,报送材料清单如下,所内应聘人报送纸质原件一式一份,所外应聘人报送电子版:


  1.报名表(附件1。所内申请人,需有申请岗位负责人亲笔签名,点击下载);


  2.最高学位证书复印件;


  3.留学人员回国证明复印件(如有);


  4.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项目-只需提供主持的项目、论文-只需提供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论文、专利、获奖等,无需全文,仅需首页或可证明页);


  5.所外应聘人还需提供现职称或受聘岗位证明材料。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张江祖冲之路555号


  联系人: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组织人事处 孙强


  联系电话:021-50806736


  E-mail:hr@simm.ac.cn


  附件: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招聘岗位.docx